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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财部:不得举债为公务员调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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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12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李明宗台北12日电)外界关注公务人员是否调薪,财政部次长曾铭宗今天说,若调整公务员待遇,主要是以税收成长支应,依法绝不会以举债方式调整公务员待遇。

曾铭宗下午于行政院新闻局接受媒体访问时表示,法律有明文规定,人事费用等经常支出不能以举债支应,若要调整公务员待遇时,会视未来税收成长情况,筹措相关经费。

他说,虽然预估去年短收短征新台币44亿元,但展望未来,大环境不错,税收应会较乐观审慎。

预算法规定,政府经常收支,应保持平衡,非因预算年度有异常情形,资本收入、公债与赊借收入及以前年度岁计賸余不得充经常支出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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