郦剑锋:暴力革命何以用在拆迁上

郦剑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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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10月01日讯】鼓吹暴力革命,这是全部共产哲学的一个核心。过去曾把它概括为是最普遍的规律,放之四海而皆准,苏共、中共以此夺取了政权而上台。

按理,在确立了自身的正统地位后,一般意义上是不会再大张旗鼓地搞革命了,因为革命只是过去战争年代的产物,专为夺取政权之用。和平时期旨在建设,革命的对象已经不复存在,没了对象与对手,你跟谁斗?

中共则不然,革命后依然高举革命旗帜,所以才有“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那一套东西。但苦于缺乏革命对象,没有敌手,只好另觅,像堂吉诃德大战风车那样,把风车作为与之决斗的目标。中共则是发明了其独特的“与天斗、与地斗、与人斗”的本色,没有敌人也要创造条件找一个出来,这样才有乐趣。

中共好斗,世人皆知。中苏分裂论战时,曾讽刺中共是“好斗的公鸡”,只讲斗争,不讲和平相处。发展到今天,中共则是把斗争矛头对向国内人民,暴力拆迁即是其中之一。

逢拆必用暴力,这几乎成了拆迁的定律,最近十几年发生的大规模群体事件,很多都与征地拆迁有关。广东汕尾、江苏连云港、湖南、辽宁等地恶性强拆事件影响极大,民愤极大。虽然政府一再讨论、修改、制订相关法律文件,但无济于事。2011年1月21日,国务院又颁布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设立了“严禁行政强拆”的执政“高压线”。但据9月25日监察部等四部委联合调查发布结果显示,上半年全国仍然发生了11起较大规模拆迁伤亡案件,法律成为废纸。

辽宁盘锦兴隆台区拆迁办在未申请法院裁定的情况下,居然组织80多城市综合执法人员和20多名民警,对一家足道馆进行强拆,致使2人受伤;吉林长春朝阳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拆迁,竟然未与182户居民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更离奇在于,一名48岁女性居民没来得及撤出竟被活埋死亡!

如此拆迁已经不能称其为拆迁了,完完全全就是草菅人命、残害生命一样。事情发生半年多,处理结果只责令吉林省政府向国务院作检查,长春市市长公开道歉,没有一名政府负责任的官员被追究刑事责任。不知“新中国”这样做如何取信于民?

当然,对信奉“不破不立”的中共而言,强拆也好,暴力死伤也罢,它是不会在意的,因为这不过是恢复老本行,重操旧业:工具由枪炮换成锤子、铲车;砸的不是旧世界,而是人民群众的房子和财产;以前为了权,今天为了钱。本质都是一样的,打、砸、抢、杀而已。

(1)现在的拆迁是以全部政权政府的力量来进行的,师出有名。目前是节节胜利,未遭败绩,保持了对拆迁战役的全胜。趋势是孤独求败。被拆迁的百姓只能眼看自家楼房倒塌,虽有一百个不满也只有自焚跳楼的份儿;

(2)打着“和平”的幌子,强拆;

(3)强拆的目的理由是“建设需要”、“为公共利益”、“没有强拆就没有新中国”,不配合的都是“钉子户”;

(4)拆迁原来具有周期性,一般二、三十年一拆(所以中国建筑物的寿命据统计皆为25~30年左右),现在看来只要政府需要,任何时候任何条件下都可以拆。就像小孩玩积木一样,拆了建、建了拆,拆迁变成了游戏。

中共很懂得“拆迁经济学”,寸土寸金的“小九九”盘算得十二分娴熟。政府统领开发商与人民博弈,一个有权,一个有钱,唯百姓两手空空,只有被拆的命运。现在地产业一枝独秀,政府去年光卖地就获利近2.7万亿(俗称土地财政),恨不得将全国都铺满沙子水泥。房地产的暴涨、暴利,谁说不是“暴”力拆迁的结果呢?

把暴力革命用于拆迁,对人民实行另一种形式的“专政”,这才是中共的独家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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