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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监察院长吁 实价课土增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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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4日报导】(中央社台北4日电)如何落实“居住正义”广受讨论,监察院长王建煊在10月号“全球中央”杂志撰文疾呼,要缩小贫富差距,土地增值税按实际售价课税,是重要的可行方法之一。

总统马英九日前表示,为落实“居住正义”,未来将逐步推动不动产交易实价课税。

“全球中央”杂志10月号封面故事谈全球贫富差距扩大的现象,王建煊特别撰文指出,按世界通例,土地增值税一律按实际售价课税,台湾却一直是以政府另订的土地公告现值计算增值额,与实价落差大,创造投机空间,导致有人竞相以土地及房产作为投资对象。

王建煊认为,“土地价格的飙涨,几乎是有百害而无一利”。因为各行各业都因为地价上涨而增加成本,这些成本转嫁给消费者,连拾荒为生的人,买个馒头,也要多付地价上涨的成本;但是土地并不会因为地价上涨就变得更有生产力,“财团大老板炒地皮,赚大钱,实在是骑在众多老百姓头上抢钱,公道何在?”

考量到赋税公平不易达成,行之已久的课税方法突然变动也可能造成冲击,王建煊主张,推动实价课税应该秉持“抓大放小、缓步进行”的原则。

他说,“贫富差距要想缩小到理想程度,十分不易,但至少要使其不再扩大,土地增值税按实际售价课税,是重要的可行方法之一。”

王建煊曾在民国81年担任财政部长时,主张土地增值税按实际售价课税,导致财团和政治势力的反对,因此辞职下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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