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送鳄鱼不违法 弃养拘留或罚钱

人气: 106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11月14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杨淑闵台北14日电)鳄鱼大王娶媳,送小鳄鱼当回礼。农委会林务局保育组野生物保育科长林国彰说,全台市面多是商用鳄鱼,此举不违法;但若弃养,将涉违反社会秩序维护法第70条,可拘留或罚款。

新人婚纱卡片通常是婚宴上的回礼,但台南市麻豆鳄鱼大王邱锡河今天娶儿媳妇,却把小鳄鱼当回礼,还把鳄鱼肉端上桌,作风与众不同。

林国彰说,鳄鱼是渔业署推广的水产养殖动物之一,除了华盛顿附录一及野生动物保育法规定的马来长吻鳄鱼等是濒临绝种动物,不得养殖外;目前全台市面可见的养殖场所饲养的鳄鱼,以商用鳄鱼为主,肉作食用,皮供皮革业使用。

他进一步说,上述举措没有违法,但是鳄鱼在野外被视为危险动物,假如有人将鳄鱼弃养,则会触犯社会秩序维护法第70条所规范的情况,包含“畜养危险动物,影响邻居安全者”、“畜养之危险动物,出入有人所在之道路、建筑物或其他场所者”,以及“驱使或纵容动物吓人者”。

他说,违反者可处3日以下拘留或新台币1万2,000元以下罚锾。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