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50万彩票奖金欺诈案 OLG讨债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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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11月16日讯】(大纪元记者季薇编译报导)安省1女子郑某(Kathleen Chung)冒领了安省博彩公司(Ontario Lottery and Gaming Corp.,简称OLG)七宝彩(Super 7)1千250万元奖金,时隔7年,OLG要讨回巨款。但OLG称,讨债费时、费力且耗钱。
  
据CBC报导,诉讼和土地登记文件显示,郑某在兑现彩金后,将巨额资金分散放入多伦多、韩国首尔和美国纽约的十几个银行账户,用于购买人寿保险以及价值1千多万加元的物业(豪宅和一家Tim Hortons咖啡店)。
   
刑事诉讼期间,郑家的家庭资产已被冻结。郑家人搬出了价值340万加元的豪宅。郑某的父母、兄弟分住在大多伦多地区的高层公寓内。郑某及其丈夫以及一对 双胞胎女儿,一家5口搬进了奥克维尔88万加元的居所。郑某的丈夫是一名牙医,也被卷入彩票诉讼案。但他坚称,自己未从彩金中获得一分一毫。
  
Forensic accountant公司的会计师阿巴特(Marilyn Abate)表示,当年郑某似乎有意建立一个复杂的“蜘蛛网”式账户和带编号公司,以对付OLG日后的追查。
  
法律专家莫顿(James Morton)表示,OLG经历了“糟糕的长时间”的等待。因为在安省,民事诉讼需在欺诈被发现之日起的两年内进行。莫顿认为,OLG无需等刑事案结束时,再提民事诉讼,而应该同时提出刑事、民事诉讼。
  
当事人郑某自辩到, OLG早就应该知道奖金被 错领。因为OLG在2004年年底将彩金颁发给她的时候,已经进行了几乎长达一年的调查;2007年安省申诉专员马伦 (Andre Marin) 也指摘OLG对郑某中奖的可疑性视而不见。此外郑某还否认,自己不知道彩票是偷来的,她也不是因彩金而富裕起来;彩金均被其父母、兄弟拿走了。
  
事实上早在2004年,郑某一家就已经开始面对警方的刑事诉讼。警方称,郑某的父亲和1个兄弟,在2003年从彩票合法拥有者的手中,偷走了彩票,随后由在安省伯灵顿经营便利店的郑某出面兑现了巨额奖金。
  
2010年9月,30岁的郑某被警方正式控以诈取他人钱财罪和洗钱罪。她28岁的弟弟和62岁的父亲被控以盗窃罪、诈取他人钱财罪和洗钱罪。
  
OLG主席戈弗雷(PaulGodfrey)今年一月宣布,尼亚加拉地区(Niagara)7名建筑工人是2003年12月26日七宝彩(Super 7)1千250万元奖金的真正的主人,并给这7人补发了奖金兼利息1千485万加元。之后,OLG在三月份对涉嫌偷窃中奖彩券的郑某一家,提出“故意欺骗”的民事诉讼,以期在警方的刑事起诉结束后追回这笔巨额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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