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台简易行政诉讼 拟移转地院

人气: 3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3月12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苏龙麒台北12日电)台湾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14日将审查行政诉讼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司法院行政诉讼及惩戒厅厅长许金钗表示,修法若顺利通过,最快9月起民众可就近到地方法院打简易行政诉讼。

根据司法院报告指出,这次修法主要是将现行的行政诉讼由二级二审制改成三级二审制,并在各地方法院设置行政诉讼庭。

许金钗表示,依照现行规定,第1审只能在台北、台中、高雄3个高等行政法院进行;相关修法如果通过,未来简易的行政诉讼、诉讼标的金额在新台币40万元以下者、强制执行、保全程序、保全证据等,都可以就近到各地方法院行政诉讼庭进行一审诉讼。

许金钗表示,根据司法院初步统计,约有1/4的案件能够从各级地院开始进行第1审。司法院也积极进行法官、书记官、行政人员专业训练课程,未来民众有行政诉讼问题,可就近到各地方法院请求协助,不必再到3个高等行政法院才能获得解答。

此外,许金钗指出,原本归属于各法院刑事庭的交通裁决事件,因为交通裁决本质上是行政处分,因此也将改由行政诉讼庭的专业法官处理,更能充分保障民众权利。

许金钗表示,如果相关修法能够顺利在立法院三读通过,最快今年9月起,民众就可以就近到各地方法院进行简易行政诉讼。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