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娃:六问中共驻新西兰大使馆

就“中共大使馆要求新西兰政府给予基督城遇难中国学生家人特别资助”的质询

伊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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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03月17日讯】一问:大使馆提出的理由之一是“因为中国一胎化的政策”造成遇难学生的父母失去了唯一的子女,因此新西兰政府理应给予“特别的资助”。“一胎化”近30年来被中共政府强行定为国策,违反者将要受到严厉的处罚(失去工作、剥夺住房等等),这并非是每对夫妇自愿的选择。遇到天灾造成如此后果,不该由中共政府提供“特别的资助”来承担国家的责任和体现政府的体恤吗?

二问:大使馆提出的理由之二是:“这些学生的遇难,使其父母失去了退休后主要的经济资助来源”。熟悉中国国情的人都知道此说法欠真实。凡是将子女送往国外留学的家庭属于富裕收入阶层,这类父母的退休金绝对要高于一般退休人员的收入。在中国,退休后的父母经常性地补贴成家后的独生子女倒是极其普遍的实情。使馆官员编出这么个理由也太牵强了吧!说出这话的官员,你自己相信吗?

三问:大使馆提出的理由之三是:这种“特别的资助,能够体现新西兰政府对于中国学生的重视”。看到这里我真为中国大使馆发言人的词穷感到难堪。所有遇难学生都应该受到新西兰政府的重视,新西兰政府也正是这样做的。为何要专门强调中国学生呢?言外之意是否在暗示对方如果怠慢了中国大使馆的要求,则要小心新西兰留学产业在中国的市场呢?

四问:对比之下,中共政府至今在监狱里关押着因调查“四川汶川大地震死难学生名单”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非法持有国家机密罪”判刑5年的四川环保人士作家谭作人和判刑3年的维权网站《天网》创办人黄绮等人士,同样是对地震死亡的独生子女,中国政府为何采取了如此不同的立场?不知中共大使馆的官员如何解释?

五问:在网络上能够查询到的政府为汶川地震遇难家庭的赔偿金是6万元人民币(约合1.2万元纽币),尚且查找不到中共政府对地震遇难者的赔偿规定和实际的赔偿金额。拜托中共大使馆尽快公布与众,也使两国的民众对新西兰政府支付给每位遇难留学生25万纽币的赔偿金有个比较。有比较才有鉴别嘛,中共驻纽大使你说呢?

六问:中共大使馆的特殊要求已经对所有死难学生家长构成了新的伤害!孩子的突然遇难带给每位父母的刻骨伤痛是一样的,不会因为我的孩子是双生子,我的痛苦就会减半。这该是常识和对人性的基本认识吧!同样是来新西兰办理遇难孩子的后事,如果真出现了补偿金的明显差别,中共大使馆的官员们,你们推卸得掉在其他国家遇难父母淌血的心上撒盐的罪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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