堪比印钞机?广深高速收费超300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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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03月18日讯】(大纪元记者高紫檀综合报导)广东省一位律师在广深高速公路汽车抛锚后,怒诉高速公路运营方收费不合理,并揭露广深高速初始投资仅为122.17亿元,建成十余年来,收费已超300亿元,还要再收费14年,利润惊人,堪比印钞机。虽然法院驳回这位律师的诉讼,但这一不合理现象引发社会各界对大陆高速公路暴利经营现象的关注。

律师汽车抛锚后起诉广深高速

1981年,广东建起首个路桥收费站,并最早尝试“贷款修路、收费还贷”。但有的高速路还完贷款后,仍然照样收取高昂的过路、过桥费,让越来越多的车主叫苦不迭。

这一不合理的制度延续多年,大多数人忍气吞声,但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的赵绍华律师却对此提出质疑,2010年,他把广深高速公路告上了法庭。

据《深圳商报》报导,2010年7月21日夜里,赵绍华的汽车在广深高速公路因油耗尽彻底抛锚后。他提起了诉讼,要求公路运营方承担拖车费,退还50%过路费。

赵绍华认为,根据《高速公路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设计通用规范》,高速公路服务区平均间距不应大于50公里,最大间距不应大于60公里。在他看来,广深高速属于不合格商品,应减免收费。

广东省政协常委孟浩认为,当收费服务达不到同比的时候,考虑到服务价格的调整问题。广深高速公路实际上存在这个问题。他认为,广深高速车流量很大,并且经常出事故,经常塞车。这期间如果没有洗手间,没有加油站的话确实是问题。

法院驳回赵绍华的诉讼请求

2010年9月3日,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赵绍华一案。

对于赵绍华的诉讼理由,广深高速运营方认为,广深高速原来有加油站,只是后来因为拆迁而停业。9月28日,高速公路运营方设置了临时加油站,12月20日,越秀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赵绍华的诉讼请求超出法院管辖范围,驳回赵绍华的诉讼请求,但赵绍华马上提出了上诉。

在赵绍华看来,花钱买服务是理所应当的,但是如果服务不到位自然就要减少收费。

赵绍华认为,在中国的现实社会中,特别是在垄断企业这一块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事情非常非常多,很多人可能受到了伤害之后或者吃了亏之后就不予追究,助长了垄断企业更进一步侵犯消费者的权益,只有每一个消费者都能拿起法律武器跟它作斗争,才能推动事情的解决。

广深高速路收费堪比印钞机

赵绍华收集的资料显示,广深高速公路由广东省公路建设公司与香港合和发展有限公司共同合作建设,于1980年代立项建设,全长122.8公里,初始投资122.17亿元,双方投资各占50%,1994年7月试通车,1997年7月正式通车。建成通车已经有16年了,日车流量达到了当初设计流量的4倍,高速路变成了拥堵不堪的慢速路,但是收费标准一直没变,还是每公里0.6元,这给运营方带来了巨额利润。

根据赵绍华的统计,从2002年7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广深高速合计实现了242.48亿元的路费收入,平均每年路费收入28亿元。业内人士估计从1997年到2002年期间,每年也有15亿元收入,保守评估计算,广深高速公路的路费收入已经超过300亿元,是投资的两倍还多。赵绍华认为,广深高速利润惊人,把它说成印钞机也不为过。

广东省物价局巡视员林林承认,300亿这一数字基本准确。而广深高速正式收费从1997年开始,核准收费期限30年,现在收费期才刚过一半。

中国高速公路牟暴利侵害公共利益

在2011年中国物流发展报告会上,国家发改委经济贸易司负责人指出,中国各种过路过桥费已高达运输企业成本的1/3,高速公路收费标准过高,应大幅降低。

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北京市汇佳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邱宝昌认为,虽然收费是经过了相关部门审批,但广深高速、华快一期存在着事实上的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

有媒体报导,公路运输成本中20%是各种路上收费。如果从广州运送货物到北京,全程遵章守法,不超载,成本甚至要高于从广州运货到美国。

所有的收费公路都说他们是按规收费

尽管受到社会的质疑,但所有的收费公路都说他们是按规定收费。邱宝昌认为,面对收费公路这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普通消费者很难和公路管理运营部门平等博弈。

广东省人大代表关志钢认为,广深高速的拥堵成为常态,已经不再能够承担高速公路高速、高质量的服务,它已经不具备这样的功能了。他建议干脆停止收费或适当的降低收费。

广东省交通厅对建议给予了回复并强调,广深高速收费经过审批,受法律法规保护;如果停止收费,会导致这一路段过于拥堵,影响珠三角地区城市一体化的进程,回复中完全回避了降低收费问题。

高速公路收费问题是中国痼疾

事实上高速公路高收费的问题一直被诟病。目前中国的收费公路超过10万公里,占世界收费公路里程的70%。著名经济学家朗咸平调查发现,中国高速公路平均收费约为每公里0.4元人民币,美国收费路每公里仅有约0.17元人民币。而广东的收费标准高达每公里0.6元人民币。

著名经济学家朗咸平曾在《财经朗眼》节目中指出,中国高速路收费密度之高期限之长也是惊人,在长沙星沙收费站段,20公里有16个收费站,有两个收费站相距仅500米。广东有74个收费站,超过30年收费的有45%,其中河源江面收费站,收费期长达756年,不可想像。

他举例,北京机场高速投资12亿元,但2005年已经收费32亿元,到2027年收费期结束,可以收100亿元。北京到石家庄一段高速路过了收费期后,又重新得到批准再收费30年,可以收93亿元,达到贷款额的16倍。

朗咸平形容,中国高速路收费,跟“绿林打劫”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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