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认定破坏铁轨 李泰安要赔台铁

人气: 14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3月9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朝福高雄9日电)发生于民国94年、95年间的南回铁路搞轨案,台铁提起民事求偿官司,台湾高等法院高雄分院认定被告李泰安等有破坏铁轨行为,今天判决应共赔偿新台币5476万元。全案可上诉。

李泰安被控与胞弟李双全(自杀死亡)破坏南回铁路铁轨等设施,造成翻车事故,涉嫌杀害李双全越籍太太陈氏红琛诈领保险金,台铁认为李氏兄弟参与,因而于高雄高分院刑庭审理此案时,提出附带民事损害求偿,被告为李泰安和李双全的2个儿子。

判决书指出,94年间的自强号翻覆事件,是李双全萌生以制造火车出轨事故、企图使陈氏红琛死亡后,向保险公司诈领保险金的计划,是李双全个人行为,认定李双全有破坏铁轨的侵权行为。

判决书说,95年的莒光号翻覆事件,因李双全的先前诈领保险金计划未成,和李泰安共同制造莒光号出轨翻覆事故、杀害陈氏红琛,目的为诈领陈氏红琛意外死亡时可得的保险金。认定李双全和李泰安有共同破坏铁轨的侵权行为。

高雄高分院表示,考量南回铁路2次翻车事件,1次为李双全个人行为,另1次为李氏兄弟共同行为,因此,台铁提起的损害求偿官司分为两部分,李双全的2个儿子应赔偿522万8852元;李泰安和李双全的2个儿子连带赔偿4953万6440元,总共约5476万元。

判决书指出,李双全的2个儿子都未成年,且无财产,继续履行赔偿有失公平,其声请依民法规定,以继承李双全所得遗产为限,负清偿责任,于法有据。

台铁提起的附带民事损害赔偿,依机务、工务、电务和运务等部分,主张被告应赔偿6300多万元。

另外,李泰安涉及的刑事部分,屏东地检署依杀人等罪起诉,并求处死刑,屏东地方法院则判处无期徒刑;高雄高分院改判18年并以20万元交保,更一审则减为13年,目前由最高法院审理中。

李泰安于刑事庭、民事庭审理时,都坚称与事故无关。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