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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童性侵修法惹议 台法务部长释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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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1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苏龙麒台北11日电)法务部长曾勇夫今天表示,幼童性侵修法问题删除“违反意愿”,是认为外观、客观行为可以表达犯罪意图,不必看被害人意愿就可判断犯罪意图,相关修法会尊重立法院决定。

多个妇女团体和律师团体10日召开记者会,批评行政院版刑法妨害性自主修法草案,以删除“违反意愿”、提高刑度、修改年龄就想改善孩童遭性侵案审判问题,吁政院、立院召开公听会广纳意见。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上午处理预算解冻案,曾勇夫接受中国国民党籍立委潘维刚质询时,做上述表示。

潘维刚说,当初白玫瑰运动时,并没有要求这样的修法,妇女团体是担心恐龙法官引用错误条文,她不希望法务部变成恐龙部,相关修法也引发妇女团体的质疑,相关修法能不能够解决问题?

曾勇夫表示,恐龙法官事件后,法务部检讨并召开公听会,并将相关意见整理给刑法研修小组,研修小组认为,“违反其意愿”可以拿掉,是因为类似诈欺、窃盗等行为,外观、客观行为可以表达犯罪意图,不必再看被害人意愿。

对于删除“违反其意愿”让熟人性侵害无法适用,曾勇夫说,有关熟人以甜言蜜语、催眠等方式性侵害,也可以客观认定违背被害人意愿。

对于相关修法,曾勇夫说,法务部尊重立法院的立法决定,也持续与妇女团体沟通中,会尊重妇女团体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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