卑诗最高法院:教师有权谈判班级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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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04月15日讯】 周三(3月13日),卑省最高法院裁定,2002年现任省长简惠芝担任教育厅长期间,省议会通过法案,取消教师集体合约中关于班级人数和组成的部分,违反了加拿大人权及自由宪章。卑诗教师联会指有关裁决对即将与省府展开的集体合约谈判具有重大意义。
  
在周三公布的法院裁决中,法官格里芬(Sandra Griffin)认为,省自由党政府9年前通过立法限制卑省教师协会与省府讨价还价的权利,大大削减了教师们决定他们所处工作环境的权利,是违反违加拿大人权及自由宪章中关于结社自由的权利。   
在此集体诉讼案的审理期间,尽管省政府提供的一些证据显示,立法赋予学校局权力,在组织班级的事项中具有更大的灵活性,但不明确这一灵活性不能在集体谈判中得到应用。此外,教师为此付出代价,他们失去了参与决策的权利,而这些决策将大大影响他们的工作条件。
  
当这项法律在2002年1月通过时,现任省长简惠芝在当时刚刚上任教育厅长,这一法律的颁布令她与卑省教师协会的关系恶化。2005年,教师协会举行非法罢工,抗议这项法律破坏了卑省学校的学习和教学条件。
  
法官格里芬指出:“作为卑省教师协会的证据,这项法案无疑是对他们的不尊重,没有把他们作为对教育体系有价值的贡献的群体,剥夺了他们表达意见以影响他们的工作环境的任何自由。”
  
“这个立法造成了严重的有害影响,证据显示,对任何有益的影响都是不相称而且不利的。”
  
在周三发布的声明中,卑省教师联盟(BCTF)描述这个裁定是一个重大的胜利,它将产生重大的影响,41,000名公立学校的教师将获得集体谈判权。该决定也将影响到近年来教师们成千上万的投诉,众多投诉抱怨班级学生人数过多,很多需要特殊照顾的学生得不到照顾。
  
他们声称尽管省府2006年推出的一项法案,以减少班级人数,确保一个班级内不可以有超过3个特殊需求的学生,除非老师愿意。但很多学校并不能做到这一点。
  
卑诗公立学校雇主协会没有对法院的裁决立即发表评论,称他们仍在研究这份103页的判决书。
  
法官格里芬给省府12个月的时间来根据她的裁决作出相应变更,以及对这项裁决的意见,教育厅长卜佐治(George Abbott)发表声明说,省府刚刚收到高等法院的裁决书,由于这是一个复杂的问题,省府未来数周将密切关注,然后再决定如何采取下一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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