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西八妇女中院上访 遭暴力驱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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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05月16日讯】(大纪元记者李乐报导)5月11日上午,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凤凰县沱江镇的吴冬菊、刘玉英、田喜梅、滕冬云、麻全香、张长凤、田平凤、陈永江八位女访民到吉首市中院咨询各自案件的进展,由于官员不负责任的答复,双方发生争执,最后,她们遭到十多名法警和保安的驱赶。

11日上午,当吴冬菊等八人向中院唐龙旺执行庭庭长咨询案情时,双方争持不下时,唐和十几位法警、保安强行把吴冬菊拖出中院的过程中,访民田喜梅和64岁的滕冬云也被打伤了脚。

当时,滕冬云和田喜梅质疑法警为何执法犯法的行为,其中一法警威胁:“你们赶快离开,否则就全部把你们拘留起来”。

吴冬菊接受大纪元记者采访时说,她到中院找唐龙旺执行庭庭长咨询,关于2006年判决她的房子归已退休的中院田喜丽审判长的女儿不公,她持有该房子的房产证和国土证。十多年前,她把自己的房子借给田喜丽的女儿暂住,谁知道却被田喜丽的女儿告上法庭。

她表示,她不满法院无理的判决,唐庭长也讲不出合理的答复,最后唐野蛮地说:“我们就是这样判你的案子,你有本事把房子拆了,它就归你。”

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八位访民又立即前往湘西自治州信访办上访,她们在那等了一下午,却被拒访,此事惊动了县检察院和公安局。

当天下午18点左右,凤凰县的公、检、法三家共五人将八位女访民从吉首市接回凤凰县。


访民田喜梅 (图片来源:权利运动)

记者致电湘西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信访办了解此事,他表示不清楚此事,向记者提供了唐龙旺执行庭庭长的电话(0743-8756662),记者多次拨打此电话,但一直无法打通。

访民刘玉英说:“我们都是手无寸铁的老年农村妇女,每人都有各自法院已判的冤案,她的儿子陈武利就1998年向上级举报他工作所在的储蓄所的违法行为后,陈武利反被法院以‘挪用公款罪’被非法获刑6年。但她向国家有关部门反映很长时间,都没有得到解决。”

据权利运动消息,湘西州凤凰县访民吴冬菊因为民事纠纷;田喜梅因为丈夫被故意伤害罪;滕冬云因公安局侵吞其儿子被他人故意伤害的医疗费,最后造成其24岁儿子跳楼自杀事件;刘玉英因儿子遭诬陷和枉法裁判而申请国家赔赏一直没有结论;麻全香因其儿子被他人杀死,公安有替凶手篡改年龄逃避法律制裁而多年上访;张长凤因为法院拒不执行生效判决;田平凤因为医疗事故上访;陈永江因为房屋纠纷、法院不公上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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