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购预售屋应签约 注意履约保证

人气: 7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5月2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金颖清、杨超寰台北2日电)预售屋买卖定型化契约新制5月1日上路,为避免业者投机和消费者受骗,消基会建议,消费者应签预售屋契约,并了解履约保证的实际内容与法律效力,以保障自身权益。

内政部修正预售屋买卖定型化契约,规定屋檐和雨遮可登记、不计价,且业者必须由不动产开发信托、价金返还保证、价金信托、同业连带担保、公会连带保证等方式,择一作为预售屋履约保证。

消费者文教基金会房屋委员林旺根指出,因屋檐和雨遮不计价仅限于预售屋,现在有业者要求消费者签订购单和付预约金,而不签预售屋契约,一旦预售屋建为成屋,双方再签成屋买卖契约,屋檐和雨遮便可计价。

消基会呼吁政府,屋檐和雨遮除不计价外,也应改为不登记面积,避免业者投机行为。

林旺根表示,5项预售屋履约保证中,其实大部分未保证续建完工或可退还价金,业者若仅提出预售屋具履约保证,而未告知消费者实际保证内容,易使其误以为签预售屋契约后,便保证房屋会完工交屋,造成认知差异。

消基会建议,消费者购买前应注意履约保证内容,政府也应要求业者于契约书中,清楚注明履约保证内容及相关法律规范。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