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委会设服务处 迎侨胞回台参加十月庆典

人气 1

【大纪元2011年05月04日讯】中华民国侨务委员会为欢迎海外侨胞返台参加建国一百年十月庆典活动,特成立“侨务委员会中华民国一百年十月庆典回国侨胞接待服务处”,并针对回国侨胞提供国内旅游或健康检查经费补助(二择一)。相关报名登记注意事项如下:

个别侨胞回台参加十月庆典,请于民国100年7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采网路、传真或通讯方式向台北侨委会登记报名(网站:www.ocac.gov.tw十月庆典活动专页);或参加当地旅行社旅游行程。

团体侨胞组团回台参加十月庆典,请于100年7月1日起至8月30日止,向金山湾区华侨文教服务中心办理登记报名,每团人数以15人至40人为原则。

侨胞参加国内旅游或健检活动期间,为自100年10月1日起至10月9日中午12时止,及10月10日中午12时起至10月31日止。相关补助细节如次:

1. 旅居侨胞于100年7月1日(含)以后入境。
2. 10月1日至9日于“侨务委员会中华民国一百年十月庆典回国侨胞接待服务处”完成侨胞报到手续,领得一百年十月庆典“侨胞证”,且出席10月9日“四海同心联欢大会”或10月10日“国庆大会”。
3.于前述旅游或健检活动期间凭“侨胞证副联”正本参加:
A.“中华民国旅行商业同业公会全国联合会”审核通过之“一百年十月庆典主题旅游推荐行程”或领有中华民国交通部观光局合格执照之综合或甲种旅行社所办国内3天2夜以上之旅游活动。
B.行政院卫生署核备承办庆典健检之“一百年度医疗服务国际化推动计划”之医院所做之健康检查;且其费用达新台币 6,400(含)元以上者;倘健检费用未达新台币6,400元者,则不予补助(健检医疗院所及明细项目,另案公布)。
C.实施办法请详见“侨务委员会补助中华民国一百年十月庆典回国侨胞参加旅游健检活动作业要点”。
4.本年十月庆典活动中华民国侨务委员会对回国侨胞提供参访旅游或健康检查之经费补助,每人限选一项,并以新台币3,200元为补助上限,详细情形请参阅侨委会网站(网址:www.ocac.gov.tw)。

如有询问事项,欢迎致电金山湾区华侨文教服务中心,联络电话:(408)747-0394,地址:1269 Forgewood Ave, Sunnyvale, CA 94089。

相关新闻
北加州台湾会馆举办端午节文化活动日
“六四”民运领袖周锋锁:保存真相 寻求正义
加州总检长律师:加州性别保密政策无法律效力
庆法轮大法日 越南裔新学员感恩李洪志先生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