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上诉法庭:医疗改革法案不违宪

标签:

【大纪元2011年06月30日讯】(大纪元记者秦雨霏编译报导)美国医疗改革法案的政治和法律前景周三变得一片光明,联邦上诉法庭裁决奥巴马政府和国会胜诉,认为医疗改革法案中民众必须购买医疗保险的规定并未违法宪法。

“个体强制令”要求几乎所有美国民众在2014年都要购买医疗保险否则会面临罚款。这个规定被大量个人和团体质疑,并向联邦法院申诉,他们认为人们不应该被强迫购买医疗保险产品。美国上诉法庭第六巡回法庭却否定了这个申诉。

三名法官在长达64页的裁决书中表示:“根据宪法的商业条款,国会对于最基本的健康保险覆盖是有权利进行立法规定的。”

三个联邦上诉法庭将在未来几周内陆续宣布关于医疗改革法案--“病人保护和可承担医疗法案”的裁决,这个裁决是第一个公布的裁决。观察人士指出,虽然巡回法庭做出裁决,但几乎可以确定本案会被上诉到最高法院,逾二十件挑战医保改革法案的诉讼正在低一级的联邦法庭进行。

医疗改革法案是奥巴马总统国内施政的重点,在他的强烈支持下,民主党主导的国会在去年表决通过。

这个裁决的关键部分是由法官苏顿(Jeffrey Sutton)作书面回复,他认为,医疗保险领域不同于其他商业领域。苏顿是由布什总统任命,一般认为他的法庭裁决比较保守。

他说:“规定公民如何支付他们已经享有的医疗服务,并且不知道何时候需要,而且在遇到严重疾病或紧急意外时却无力负担,这些都是现代生活中其他领域难以比拟的。然而并非每一个侵入性法律都违反宪法的。”

苏顿说:“政府的观点比较有力。”他获得马丁(Boycee Martin)法官的支持。马丁是由卡特总统任命,被认为属于自由派。马丁说:“国会有合理的基础认为规定最基本的健康保险对于全国医疗市场和医疗保险改革的成功很关键。”“这项条文规定健康保险市场的参与,在任何情况下,宪法并未有明确的规定禁止对不参与设限”

里根总统任命的法官格若翰(James Graham)大致上同意上述两位法官的观点,但是担心国会可能在其他经济领域可能管的太多,超过宪法对商业及政府开支的限制。

格若翰说:“如果这种对个体的强制令被确立,就很难看到国会对于商业条款的限制在哪里。哪些方面的民众活动可以脱离联邦权力管辖?”“这样的权力就好像宪法第十修正案保留给州和人民的一般性的警察权力。这种尺度的结构性变化只能随着宪法修正案而发生。”

目前在亚特兰大、维吉尼亚州里士满(Richmond)等地有一些州政府和私人提出对这个法案的挑战,并且向联邦上诉法庭上诉。

相关新闻
不加保要罚?美国10州控告健保案违宪
反医改 美13州告联邦违宪
美14州提出诉讼  质疑健改法案违宪
共和党强力质疑  白宫坚称健改案绝对不违宪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