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法修例被指打压言论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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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07月25日讯】(大纪元记者梁路思香港报道)政府就《2011年版权(修订)条例草案》咨询公众意见,近60个团体及市民上星期六到立法会表达意见。不少团体不满修订条例将非牟利网上恶搞刑事化,可令二次创作随时跌入刑网:条例安全网的实务守则界线不清,可能涉及私隐及违反公民权。团体直指条例打压言论自由,制造网上白色恐怖,要求当局撤回。

人权监察:制造言论恐怖

香港人权监察总干事罗沃启表示,港府早前在讨论条例时,有关注二次创作,但最后没有在条例明文列出,相信背后有更恶意的企图。他指出,政府过去曾去信将“香港飞龙”标志恶搞成反董的创作者,怀疑港府最后考虑不会在这方面豁免,是有意打压。他说,美国、澳洲都有该方面的豁免条款,欧盟亦有向成员国提供指引,订立豁免条款,质疑香港为何不做。

他批评,当条例刑事化之时,警方可主动出击追究网民恶搞责任,造成言论恐惧局面,相信有23条效果。

香港独立媒体指,很多国家的版权修订条例只偏重大集团的利益,问题是香港的情况更严重,背后原因是香港没有民主政府,却同时有背后的独裁中共政府,公民的权利已在不断被压缩,版权条例很容易变成政治压逼的工具。

独立媒体代表黄先生指出,互联网只是小市民参与政治活动的突破口,是主流媒体以外的空间,恶搞大多都是针对时弊。他质疑版权修订条例是为保护版权持有人的专有传播权利,而压制一切创作。

批港府惧民意 打压恶搞

改图和改歌词的“恶搞”行为,将来可能要负上刑责,网络自由关注组发言人林子健表示,条例犹如递补机制误导市民,是制造白色恐怖。他说,全世界很多国家对政治讽刺都可以豁免,不需要监管,因为要尊重市民对政府的批评。他指出,种种二次创作的政治讽刺往往令更多人上街游行,怀疑港府惧怕民意,摆明以条例威吓,令小市民无所遁形。网络自由关注组将准备做一个《建党伟业》的恶搞版来挑战法例。

“键盘战线”干事吴嘉茜亦批评法例扼杀二次创作,她质疑被告上诉时须提交个人资料予投诉人,会涉及侵犯个人私隐及公民权。有网民就指,言论自由是极权的最怕,因担心凝聚民意会影响政府管治。网上恶搞大多是针对官员和建制派,政府搞这么多动作,目的是想清洗网络上的异见声音。亦有团体代表指,没有任何一个国家对二次创作提出立法监管,因为二次创作并无商业利益,但香港竟将民间艺术创作与商业利益挂钩,难以接受。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副秘书长(工商)王国彬表示,若侵权者属牟利,或侵权行为达到损害版权拥有人的权利,才要负上刑责;在现有法例中未有刑责的恶搞,将来亦不会有刑责。不过,他的回应难以令网民安心。有议员就质疑,若刑责不变,应把非商业的二次创作列入豁免范围。王国彬就指,暂时未有足够理据豁免该等行为,会参考外国做法,又强调修例不影响言论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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