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林 :陈旺案与孙志刚案

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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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07月28日讯】大家所熟知的陈旺案,已经影响了加拿大的法律系统。2009年超市店主陈旺抓偷花贼反被警方控罪,后来安省法庭虽判陈旺无罪,但加拿大社会都认识到刑法中对公民行使拘捕权过严。主流和中文媒体齐发声,进而由两位国会议员顺应民意,在国会中提出修改刑法中平民拘捕条款。今年2月中旬,加拿大总理哈珀与两位联邦政府部长先去多伦多金牛城超市看望店主陈旺。然后,哈珀总理在多伦多宣布,政府提出新的公民拘捕及自卫法案。新法案将扩宽加拿大公民行使公民拘捕权的范围,并简化刑法中自我防卫及保卫财产的条款。
  
回顾陈旺案的过程,主流媒体、中文媒体一直追踪报导,议员顺应民意提出具体修改方案,总理亲自到多伦多看望陈旺及宣布政府已提出新的公民拘捕及自卫法案。在民主国家,一切都很透明,水到渠成。
  
由陈旺案,我想起了有些类似的发生在中国的孙志刚案。2003年,年仅27岁的孙志刚被广州市一家服装公司雇佣。由于刚来广州,他未办理暂住证。3月17日晚上他出门上网,也没有带身份证。他在路上被查暂住证的警察送往黄村街派出所,又转到收容站并被毒打致死。孙志刚之死引起了中国民众对收容制度的强烈不满。但一开始没有哪家报纸敢披露消息,只有网民在网上热议。官方还说他是生病正常死亡。后来南方都市报才将真相揭露出来。由于社会上反响强烈及多人上书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国官方在2003年6月20日公布《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以及1982年5月12日国务院发布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同时废止。
  
表面上看来,虽然孙志刚失去了宝贵的生命,但好像他的生命换来了停止收容恶法,好像中共当局也开始“民主”起来了。但如果你听过吴国光教授在新唐人电视台对中国新闻的剖析,就不会这么想了。
  
吴国光教授曾任人民日报社主任编辑,中共政治体制改革研究室研究员,现在是加拿大维多利亚大学政治系和历史系教授,以及中国研究讲座教授。他提到“我就注意到在温家宝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撤销‘收容条例’以后的大约一个多月后,国务院又召开常务会议,讨论另外一个问题,但报导最后一句话说,也讨论了‘收容条例’问题。那这就很奇怪了,国务院常务会议不是已经取消了‘收容条例’吗?干麻又讨论这个问题啊?那么为什么在一个多月里面要讨论两次这样一个问题?。。。。。。根据我在北京工作的经验判断,我认为这第二次这次讨论,是对第一次的有所修正。那为什么中国的媒体就不能公开地报导这些东西呢?为什么中国媒体就不能跟踪报导,从那时到现在中国的收容制度到底在发生什么变化呢?如果这些不能敞开报的话,那么我可以假设,当初撤销收容制度这个东西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没有完全做到。这就是说,当你说这个公共舆论影响了决策的时候,实际上它只是把那些带有进步的那一个小因素让你报导了。”
  
比较陈旺案和孙志刚案的处理,你可以看出,一个独裁政权,无论如何用“民主”“听取民意”打扮自己,仍然是欺骗民意,藐视民意,不以民意为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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