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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私校发禁 立委护学生办公听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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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3日报导】(中央社记者何孟奎台北3日电)中国国民党立委林建荣今天指出,虽然教育部三令五申要求学校不得实施发禁,但大部分私校都规定甚严,对学生自尊心造成很大伤害,形同另一种方式的霸凌。

教育部2005年已解除发禁,但许多私校仍实施发禁。林建荣半年来不断收到学生的陈情函,明天将举办公听会,会中有30多名学生将现身说“发”,教育部次长林聪明也将出席。

林建荣表示,他3月底在施政总质询中就发禁问题质询行政院长吴敦义,结果质询稿上网后引发学生热烈反应,陈情函如雪片般涌来,因此他决定举办“如何彻底解除学校发禁”公听会,现场将有30多名学生向教育部投诉。

林建荣说,昨天他在国民党18全会遇到教育部长吴清基,两人聊到这个话题,吴清基向他表示,发禁早已解除,若私立学校未落实执行,轻者扣减补助款,严重将以减班处分;吴清基也说,本来想亲自出席公听会,但是因为有既定行程,因此无法出席,将派出次长代为出席。

许多学生向林建荣投诉,某些私校以校规实施发禁,明确要求男生“将手平放头上,头发长度不得超过手厚度”;女生“浏海不能过眉,后面头发不得超过衣领”,这已违反教育基本法对学生身体自主权的保障,希望教育部正视。

中部某私立高中不只实施发禁,就连穿衣服的方式都严格规定。学生受不了,集体向林建荣陈情,林建荣因此行文吴清基,希望吴清基依法调查严惩。

林建荣说,该私校规定“外套拉链要拉到胸口,如拉到肚子的位置,要被记一点”、“外套袖子若卷起来或折起来,也会被记点”、“袜子长度要到脚踝,不到脚踝要记一点”、“裤管卷起来,也要记一点”,累计满3点,星期日要到学校劳动服务1天。

林建荣批评,上述的规定已严重侵害学生身体自主权,而且限缩学生自主管理的发展,违反“学校订定教师辅导与管教学生办法注意事项”第21点的规定,教育部有必要予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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