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巴”纷争以马云让步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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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07月30日讯】(大纪元记者金靖报导)正如马云此前所言,“钱的事,都好谈”。阿里巴巴集团、雅虎和软银7月29日宣布,就支付宝股权转让事件正式签署协议。在马云作出重大让步后,两个多月以来,围绕支付宝股权的“雅巴”纷争,终于落下帷幕。

马云让步 达成协议

根据协议,支付宝的控股公司承诺在上市时予以阿里巴巴集团一次性的现金回报。回报额为支付宝在上市时总市值的37.5%(以IPO价为准),回报额将不低于20亿美元且不超过60亿美元。

协议同时规定,支付宝公司将会支付知识产权许可费用和软件技术服务费给阿里巴巴集团。该项费用为支付宝及其子公司税前利润的49.9%。雅虎目前拥有阿里巴巴集团43%股权。

一直关注“雅巴”纷争的互联网知识产权律师周宾卿接受大纪元记者采访时表示,从目前的情况看,马云作了非常大的妥协。根据达成的协议,近期支付宝产生的利润大部分要交给阿里巴巴。马云同时承诺在支付宝上市时予以阿里巴巴集团一次性的现金回报额为支付宝在上市时总市值的40%左右。

中国企业家网认为,到底,这只是一场商业谈判,正如马云此前所言,“钱的事,都好谈。”这份迟来的协议说明,三方终于在确保支付宝合法运营和阿里集团长远发展之间找到了利益平衡点,达成了一个多赢的结果。

以“转移定价”化解危机

周宾卿指出,目前的协议其实是一种转移定价的协议模式,从而绕开央行对第三方支付公司必须是内资的审查,化解了集团内部的怨气,同时消除了市场对阿里巴巴的负面看法,可谓一举三得。

周宾卿认为,相信协议的达成是马云在比较大的国际压力和国内互联网行业及媒体的关注下、利益相关各方博弈下的结果。从利益的角度来讲,马云现在的做法,相当于把以前获得的更多的利益重新让了出来。

转移定价是指跨国公司内部,在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销代产品,提供商务、转让技术和资金借贷等活动所确定的企业集团内部价格。

这种价格不由交易双方按市场供求关系变化和独立竞争原则确定,而是根据跨国公司或集团公司的战略目标和整体利益最大化的原则由总公司上层决策者人为确定的。

支付宝公司为阿里巴巴集团及其附属公司(包括淘宝)提供第三方支付服务。5月26日,支付宝获得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首批第三方支付牌照,被允许在中国从事相关支付业务。

今年5月,阿里巴巴大股东雅虎称,阿里巴巴集团董事长马云为获第三方牌照,未经董事会批准,私自于2010年8月转让30%支付宝股权给由马云持股80%的浙江阿里巴巴公司,引发了一场关于契约精神的大讨论,以及一场关于VIE的大恐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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