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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事法草案 拟社工陪孩子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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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24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唐筱恬台北24日电)司法院院会今天通过家事事件法草案,创设“家事调查官”进入家庭,协助法官厘清家庭纷争,以及程序监护人、社工陪同老人、未成年子女出庭,协助表达意见、安抚出庭情绪等。

司法院院会今天审议通过家事事件法草案,拟定出200条条文,创设社工陪同、程序监护人、家事调查官、合并审理、暂时处分、履行确保等制度,以解决家事纷争,谋求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

司法院参考日本法制,设立拥有社工、教育、心理等背景的“家事调查官”,协助法官调查家庭纷争。以离婚官司为例,夫妻双方可能因外遇、双性恋等问题导致婚姻不和谐,家事调查官能厘清事实后,协助法官处理。

另设置程序监护帮助老人、未成年子女出庭时,能正确陈述意见、表达想法,或替当事人维护权利,协助提起上诉、抗告等法律程序;社工陪同儿童出庭作证,安抚儿童情绪。

有鉴于离婚诉讼旷日废时,各项生活费、扶养费攸关家人正常生活。草案设置“暂时处分制度”,双方父母离婚上法院争扶养费,但子女急需缴学费时,法院可先核发家长给付费用的暂时处分;夫妻争监护权,法院先核发禁止父母带孩子出国等命令。

草案也注意到家庭纠纷于审理终结后仍有诸多问题,将派家事调查官引入社会各项资源,协助当事人调整情绪,重建家庭关系;若官司涉及扶养费等财务问题时,可劝债务人尽快履行,解决法院看不见的问题。

司法院少年及家事厅长黄梅月指出,现行家事事件如亲子关系、抚养未成年子女、继承权利等处理分散于各法。家事事件法盼能发挥统合家事纷争功能,建构柔性亲民且完整的家事裁判制度,近期将送请立法院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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