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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前频催债 台卡债族吁政府速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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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01月17日讯】〈大纪元记者朱稚清台湾台北报导〉卡债受害人自救会今(17)日召开记者会,控诉年关将届,资产管理公司和银行仍狂催卡债,要求过年期间应停止收卡债,并吁立院应尽速通过《公平债务催收条例》,主管机关应严查不当催收,司法院应迅速通过《消债条例》修正后的施行细则,要求提高更生通过和清算免责比例。

多名卡债族于记者会中现身说法,其中黄小姐因先生生病,卡债超过百万元,经过新北市政府认定为低收入户,但资产管理公司一再来电催债,还要求把低收入户补助和小孩营养午餐补助费拿来还债,甚至要她再去跟人借钱来还,影响到基本生存权。

卡债受害人自救会顾问、律师林永颂表示,这是违法讨债,因为资产管理公司自己未在期限内申报债权,在法院裁定免责后这些债务就应该一笔勾销,没有继续还钱的道理。

立委陈节如呼吁,金管会应禁止银行再将债权卖给讨债公司。金管会对此表示,债权让渡是《民法》基本权,金管会无权介入。

林永颂指出,资产管理公司登记在经济部下,其主管机关到底是金管会还是经济部?应该要立法规范,他呼吁立法院尽速通过《公平债务催收条例》,让资产管理公司的催债手段能有具体规范,否则金管会只能管到银行,对于资产管理公司则无法可约束。他强调,主管机关应严加查办银行及资产管理公司的不当催收行为,否则会有更多卡债族走上绝路,成为更大社会问题的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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