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外遇谋杀亲夫儿子 加州华妇被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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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01月24日讯】(大纪元记者秦雨霏编译报导)于2007年在加州洛杉矶罗兰岗(Rowland Heights)的公寓中用枕头闷死两名幼子,然后用剑刺死丈夫的华裔妇女加州曾玫琳,近日被一名法官判处死刑。

在听到Pomona高等法院法官马丁尼兹的判决后,32岁的曾玫琳在法庭上啜泣和发抖。她在2007年8月7日在公寓中谋杀27岁的丈夫尼尔‧威廉斯(Neal Williams)和两名分别是7岁和3岁的儿子。

陪审团2010年认定曾玫琳一级谋杀罪及特别指控她使用武器以及撒谎。

在第一个陪审团在判死刑或者是终身监禁的问题上无法达成一致后,第二阶段陪审团建议给她判死刑。法官马丁尼兹接受了这个建议。

马丁尼兹告诉曾玫琳:“法庭决定你应该受到死刑惩罚。”

曾玫琳穿着橘黄色监狱制服、戴眼镜、手上戴着手铐,眼睛直盯着面前的桌子。

威廉斯的母亲说,她很高兴看到审判在四年后终于画上句号:“我感到松了口气,这一页过去了。我无力再经历另外一场审判。”

法官在宣判时回顾了这个犯罪案件。

他说:“证据确凿,原告出于自私的原因,谋杀了她自己的两个孩子。”

法官马丁尼兹表示,她的动机“自我为中心、自私和不成熟”。她渴望和另外一个男人开始新生活,从家庭生活的阻力中解脱。

在谋杀数个月之前,曾玫琳通过互联网和她的老朋友重新恢复联系,并开始外遇。

法官指出,如果她抛弃孩子的话,曾玫琳有多位亲人都愿照顾孩子。但她选择将孩子闷死,然后“残忍地用武士剑袭击了她的丈夫”。

调查人员说,威廉斯身上有97处刀伤,“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尼尔请求被告救他”。

被告的辩护律师阿萨思和塔卡苏辩论说,被告应该留下一命,因为她有个不幸的童年和过去没有暴力的记录。

曾玫琳的姐姐,曾顺琳也敦促法官给她妹妹留一命改判终生监禁不得假释。

法官马丁尼兹表示,证据显示,曾玫琳提前两个月计划了这次谋杀,并且之后立即试图掩盖罪行。她在袭击丈夫的时候戴着塑胶手套。

马丁尼兹说,证据显示,闷死一个人需要五到十分钟。意味着曾玫琳在闷死一个儿子的时候有至少五分钟时间来反思她的行动,之后她接着杀死另一个儿子。

在谋杀亲人后,曾玫琳打印了一张纸条,暗示说尼尔杀死了两名孩子然后自杀。她把血衣扔掉,然后回家,并假装对邻居尖叫着说有人杀死了她的家人。

“不是我要不要原谅的问题,因为有权原谅(她)的人现在已经不在世了”,法官马丁尼兹说。他告诉曾玫琳:“我希望你的家人获得安宁。”

(责任编辑:毕儒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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