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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速广告不实 中华电信重罚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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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03月07日讯】(大纪元记者施芝吟台北报导)“HiNet光世代50M有多快?下载1部DVD (4.7G) 10M要花1个小时,50M只要12分钟……”这样的广告词吸引不少民众申办HiNet光世代50M,不过据公平交易委员会调查发现,明显与事实不符,因此被公平会以“广告不实”重罚新台币500万元,这也是电信业者广告不实案件中罚锾金额最高的。对此,中华电信表示,接获通知再做回应。

公平会调查指出,中华电信公司所提供光世代网路服务,所称“50M”、“50M/5M”仅指涉最高可提供之线路速率 ,不代表用户实际使用速率,且所提供申办用户实测下载资料速率仅部分达到“34.9~50M”、“26.59~50M”;但中华电信在网站上刊载HiNet光世代50M方案广告用语,让消费者产生错误印象,认为申办光世代50M方案,下载DVD资料档案只需12分钟速度。

由于上网速度是影响消费者交易决定的重要因素,公平会表示,中华电信的网路广告宣称的DVD下载速度,将引致消费者就其服务品质产生误认,所以处500万元罚锾、并且须自处分书送达的次日起,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对此中华电信仅说,等候公平会的通知,有需要会再作回应。◇

(责任编辑:赵姿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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