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售屋广告夸大不实 违反公平交易法

人气: 80
【字号】    
   标签: tags: , , ,

【大纪元2012年04月19日讯】(大纪元记者杨小敏台湾高雄报导)官员与建商合照,却可能被建商利用为广告,指官员为建案“背书挂保证”;公平会委员蔡蕙安表示,不动产交易金额大,建商广告不实、夸大,销售行为不当,都严重损及消费者与守法业者权益。

公平交易委员会 19日在莲潭国际会馆举办“不动产广告行为规范宣导说明会”,有台南、高雄、屏东不动产建筑开发业及代销业者110多人参与。

公平会视察何彦蓉主讲“不动产广告规范”,提醒业者以消费者观点,自审广告内容,广告前善尽相关查证、考量广告内容履行的可能性。

她举例说,建商广告称社区300户,户户可享“私人温泉”,实际每天进水量只能供应30户。又有广告让人误认有专属室内泳池,结果是大违建被拆除。广告称建物可“观山观海”,实际低楼层看不到;广告称只要“交30万订金,获赠免费装潢”,实际却只限“广告户”一户,且早已售出,后续仍持续以此为卖点误导消费者。

另有建案广告夸大“夜间照明”,实际“萤光贴纸”,建地广告位置图在“大路口”,实际是巷道内,真是差一点,差很大。

她指其中“最经典违规案例”,是有建商将获副总统颁奖表扬的事,勾串与此不相干的建案,宣称有“副总统挂保证”,都是明显违反公平交易法。

公平会科员邱子慈主讲强调,建商未告知购屋人,土地所有人须受土地重划用地限制,及负担重划费用等重要交易资讯,即属欺罔行为。内政部视察苏贵香说,去年五月起建商提供预售屋定型化契约,应明载履约保证及屋檐雨遮不计价条款;否则依消费者保护法将处6万元至150万元罚锾,并得连续罚且限期改善。◇

(责任编辑:张雅云)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