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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会:宏都预售屋广告不实 重罚1千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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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唐佩君台北一日电)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员会今天表示,宏都建设公司销售“滨湖高第”预售屋广告,对使用分区为旅馆区建案,宣传品皆表示建筑物用途为“住宅”,但与建造执照所载“旅馆区”不符,广告内容虚伪不实,重罚新台币1千万元罚锾。

公平会今天召开委员会议,通过对宏都建设罚锾案。

公平会表示,宏都建设销售“滨湖高第”预售屋,建案基地座落于嘉义市都市计划内旅馆区,嘉义市政府所核发A87嘉市工局建执字第541号建造执照,土地使用分区及建筑物用途皆为“旅馆区”。

依“旅馆业管理规则”规定,旅馆业是指观光旅馆业以外,对旅客提供住宿、休息营利事业,但容许项目并未包括住宅使用。

公平会说明,查宏都建设“滨湖高第”在广告中,以文字载明“一流饭店级土地盖住家,兰潭绝无仅有高楼住宅”、“珍贵的饭店级土地拿来当住宅用地”,且报纸广告、海报及派夹报载明“媲美101大楼创造超高标准住宅安全结构”。

这些宣传品皆表示该建筑物用途为“住宅”,与建造执照所载“旅馆区”不符,将使消费者误认建筑物可供住宅使用,再加上广告中并未载明其土地使用分区性质及核准用途,这种以住宅规划广告作为宣传方式,广告内容属虚伪不实及引人错误表示,违反公平交易规定。

公平会经审酌宏都建设违法行为动机、目的及预期不当利益;违法行为对交易秩序危害程度;违法行为危害交易秩序持续期间;除命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处新1 千万元罚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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