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撞人致死 路霸司机被判5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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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05月12日讯】 (大纪元记者林菲温哥华综合报导)周四(5月10日),新西敏最高法院开庭,宣判4年前因行为过失导致他人死亡、多次危险驾驶的派瑞特( Brent Parent)有期徒刑5年半,及12年的驾驶禁令。
  
主审官斯胡尔提斯(Terry Schultes)裁定,12年的驾驶禁令将从出狱后第一天起开始计算。
  
本案中不幸被撞死亡的奥布瑞恩(Silas O’Brien)年仅21岁,2008年2月13日凌晨,来自卑省阿伯斯福德(Abbotsford)的奥布瑞恩与两个朋友驾车前往西雅图机场,准备搭乘飞机到夏威夷度假,在行驶至兰里16街(16th Avenue)试图超越一辆福特F-250皮卡货车时,与该货车的司机发生冲突,暴怒的货车司机强行将奥布瑞恩及朋友乘坐的的汽车挤入路边水沟,当时车内的三个人均无受伤。
  
出乎意料的是正当三个年轻人查看汽车的被撞情况时,怒气未消的福特货车司机突然掉头返回,加速冲向站在路边的三个年轻人,奥布瑞恩当场被撞死,他的两个朋友躲避及时,没有受伤,事后福特司机驾车逃逸。奥布瑞恩的两个朋友,Sam Dooley 和Luke Stevens目睹了整个事件。
  
法官斯胡尔提斯认为,派瑞特导致奥布瑞恩死亡的行为是“愚蠢的和不加思索的暴怒”,这种行为在卑省的道路上是不允许发生的。不过法官说,被告并没有打算杀死奥布瑞恩,但鲁莽行事。
  
此前检控官Donna Ballyk建议法庭判处被告8年监禁,15年禁止驾驶。他告诉法官Terence Schultes,在过去的25年里,派瑞特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累积有64次。法官表示,他的驾驶记录是刑期被加重的因素之一。
  
在上个月的量刑听证会上,被告的律师Vincent Michaels,曾提出给他的当事人判刑不超过4年,在法庭外,死者的父亲Rodger表示,量刑是适当的,他希望能借此警戒他人,切勿野蛮驾驶。◇

责任编辑:魏思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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