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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园环保局与地检署联合查核观音污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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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05月15日讯】(大纪元记者徐乃义台湾桃园报导)桃园县政府环保境保护局针对观音沿海遭受工业废水污染,15日除继续进厂稽查作业,检调单位也会同前往查核,除查明这次污染案的发生情形,也不排除以深度稽查,查明过去的污染和不法情事。

桃园环保局13日前往观音沿岸遭污染水域进行稽查,14日并与环保署北区督察大队共同前往可疑污染来源之工厂进行稽查及采样,查获上游染整厂用水量超过许可核准量,已依水污染防治法第14第2项规定开单告发,并持续将该工厂列管重点管制对象。

污染事件也受到检调单位的高度重视,桃园地检署、环保警察队和环保局,于15日下午进入被环保局质疑造成此次污染事件原凶的工厂,仔细核对工厂实际操作与环保局核发之许可,是否有严重违背情事。

桃园环保局表示,自4月11日接获媒体记者举发观音外海遭受污染情事,除于当天循线查获观音工业区绕流排放。并于4月15日周日,根据民众在脸书社群网站发布的照片,查获并告发一家布料印染厂的污染案。

4月16日环保局根据观音乡大崛溪水环境巡守队提供线索,也再查获砂石厂污染案,环保局除依法告发,并持续追踪管理改善作为,绝非极少数环保团体所指称,对民众之检举案件“无感”;更无所谓接获检举却不处理之情事。

环保局在今年度更配合行政院环保署“桃园观音大潭藻礁污染源督察管制计划”,于5月15日会同桃园地检署检察官率队前往上游染整厂进行搜证侦办,后续将依查证之具体事证依法函送。

环保局表示,针对该厂疑似涉及水污染防治法第35条“有申报义务,明知为不实之事项申报不实于业务上作成文书之虚伪记载者”之刑事伪造文书罪,将调阅该染整厂近年来申报记录与现场操作纪录进行比对查证后,主动移请桃园地检署检察官侦办。

(责任编辑:刘淳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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