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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售屋广告陷阱多 逾1成涉不实

车程半小时说成3分钟 机停空间成健身房 消保处提醒勿轻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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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05月15日讯】(大纪元记者耿豫仙台北报导)明明公设的停车空间,广告却宣称是健身房、撞球室,不动产广告不实不胜枚举,蒙骗消费者跳入井,行政院消保处15日公布今年1到3月的不动产广告查核结果,发现逾1成不动产涉及广告不实,还有广告在距离上下功夫,到信义计划区半小时车程,却要说是3分钟。消保处提醒:“勿轻信业者所言,消费者要小心再小心”。

消保处查核统计,抽查总数621家,不符规定者计65家(占10%),中介加盟店有10家、中介直营店10家,代销业者最多为45家。

广告不合格多为“广告不实,引人错误联想”或“广告设计、格局与事实不符”情节最严重。如广告上写在捷运沿线,实际上为台铁支线、建照平面图的停车场或机车停车空间,却宣称为健身房、撞球室等。

业者:公设太多

对于机车停车空间一事,甲桂林广告副董事长曹瑞滨直言,没有那么多摩托车,留那么大空间干什呢?业者就挪用成较有弹性的空间,像乒乓球、撞球台这类可移动的,在销售时这样“画”上就“被查到了”。他说,被罚款,建商、代销公司就知道不可为,只得慢慢改善。

曹瑞滨表示,有些公共设施太多,为何不能做其他用途?业者就利用空间操作,阳台外推、机车位挪做他用,以前可能没问题,但现在查的紧,这种情况是有改善,但他表示,有时候建商或代销公司不是真的要违法。

不仅公设改更用途,有时是法律模糊不清,就造成违法,不过“不对的,你去做也就不对,”曹瑞滨不愿辩解:“不要去做就对了!”

公平交易委员会每年经举发、开罚的案件非常多,绝大部分都来自预售屋广告,如分区管制、房屋用途、位置标示、交通状况、建筑物面积、夹层屋、价格、环境景观、停车位等。为保障消费者权益,避免业者不当广告行为误导交易相对人,形成不公平竞争,对于可能有不实广告的情形,订定了处理原则,如有疑义,则可向公平交易委员会查询(http://www.ftc.gov.tw/)。

(责任编辑:赵姿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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