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书】山东拒不执行中央文件的信访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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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05月24日讯】山单县信访局局长施林倩说:“我不执行中央文件,中央不能要我的头”。

东单县南城办事处单县南城人民政府,在没有经过黄小楼村民村黄运雨认可签字情况下,强制拆迁房屋,霸占耕地,非法拘留,逼迫黄运雨喝农药。因此黄运雨2012年3月13日再次去北京中央信访局上访,被单县南城人民政府和单县信访局4人非法劫访。

当时黄运雨在路边吃药(南城区人民政府多次恐吓威胁黄运雨强迫他签定拆迁协议,导致黄运雨高血压和心绞痛,经常头晕眼花心慌。)劫访的4人把黄运雨带到中央信访局附近的出租房内,限制黄运雨的自由。并且非法搜身我黄运雨身上的手机、身份证、上访材料和以往中央信访局出使的接仿证明一并没收。当日把黄运雨送回单县,晚上10点把黄运雨扔到单县北环路定砀三叉路口不管死活。并且说明天到单县信访局,去拿你的手机和证件。

19号黄运雨来到单县信访局所要手机和身份证,信访局局长施林倩拒绝黄运雨的要求,扣押手机和身份证,谎称不知道。并让黄运雨出去,拒绝接见黄运雨。根据《信访条例》总则第三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做好信访工作,认真处理来信、接待来访,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努力为人民群众服务”。2010年10月份黄运雨第一次到北京中央信访局上访到现在有五、六次。也多次要求单县信访局局长施林倩,执行中央文件,但施林倩一直是不过问、不解决。根据《信访条例》第二十八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办理信访事项,应当恪尽职守、秉公办事,查明事实、分清责任,宣传法制、教育疏导,及时妥善处理,不得推诿、敷衍、拖延。”

黄运雨问施林倩:“你做为一个国家干部吃的是农民的粮,拿的是农民交的税,为什么不为农民服务?做为一个单县信访局长,不为人民办事,不执行中央文件当局长有什么用?单县信访局局长施林倩说:“我不执行中央文件,中央不能要我的头”。《菏泽日报》20110521期单县信访局局长施林倩曾说:“一切为了群众,充分尊重群众,真诚服务群众”。施局长你的口号喊得真响亮,难道你就是一个只喊口号不为群众办实事的人吗?

后来施林倩给南城区人民政府副书记吕玉民打电话,让他过来把黄运雨送走。南城区人民政府副书记表示明天(3月20号)把手机和身份证给黄运雨送去。3月20号黄运雨在家等了一天,没有等到南城和信访局的人送回手机和身份证。

21号黄运雨因单县信访局非法扣押手机身份证,向单县信访局局长施林倩讨个说法。被单县南城区人民政府副书记吕玉民拦下,吕玉民让黄运雨去单县南城办事处去拿他的手机和身份证。不知道南城人民政府什么方式威胁黄运雨。单县黄小楼村村民大部分都是去单县南城办事处,和南城区人民政府驻黄小楼拆迁办公室(浙江商贸城建设指挥部)。

南城区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对村民进行限制人身自由、威胁恐吓、停职做生意的查封和乱罚款。目的只有一个强迫村民签定拆迁协议,达到高价卖给开发商做为商业开发的目的。对与黄运雨这样不同意拆迁补偿协议的。就是实行强拆,停水、停电、堵路、非法拘留的方式来逼迫被拆者签订拆迁协议。

(责任编辑:郑芬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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