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界定醉驾 修改草案出台

司机有权要求进行二次检测 以两次测试结果最低值为准 增加上诉权利             司机有权要求进行二次检测 以两次测试结果最低值为准 增加上诉权利                    司机有权要求进行二次检测 以两次测试结果最低值为准 增加上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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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05月05日讯】 (大纪元记者安琪温哥华报导)周三(5月2日),省府推出新的路边醉驾检测相关条例的修改草案,旨在保障公众安全的同时,确保对司机的公平。
  
去年11月底,省最高法院裁决,警察对于那些在呼吸测试中血液酒精含量超过0.08的司机,立即处以路边罚款的做法不当,卑省打击醉酒驾车法案的部分条例有违人权宪章,需要作出相应调整。旧的条例给予了执法警官过大的权力,可以搜查与缴获车辆,而没有给违规者上诉的权利。因此法院责令省府在今年6月30日前修订该法案。
  
修改后草的条例强制性地要求警察,执法时必须提醒被测试的司机有权要求使用另一个酒精测试仪进行再次测试。而目前的条例规定,警官无需告知司机享有这项权利。
  
草案要求警方要告知司机将以两个测试结果之中的最低值为证据,同时警方要向司机提供酒精测试的结果。而根据现行法律,当司机进行了二次此时,警方可根据高的,也可用低的测试结果出具罚单。
  
此外,修改草案还包括改善相关管理部门执法的公平性,通过机动车监管办公室(Office of the Superintendent of Motor Vehicles)实施更严格的审核程序为司机提供申诉机会。其中包括:
  
扩大司机进行行政复议的理由,包括审核酒精监测仪(approved screening device,ASD)检测结果的可靠度,警方是否告知司机有权进行二次测试,警方是否使用另一台测试仪对司机进行二次检测,警方是否以两次测试结果中的最低值为准。
  
在新的机动车法案修改条例下,这些理由将促使对警方实施路边检测的监督更严格。值勤警官需向监管部门提交发过誓的报告,这一要求提高了警方提交的路边醉驾检测结果的可信度。
  
与此同时,要求警方提交所使用的酒精检测仪型号及其标准的相关文件,在行政复议过程中,这一新的要求将为审核检测数据的可靠性提供保障。
  
律政厅长庞雪莉(Shirley Bond)表示,新的修改条例确保了原条款中保护生命的精神,同时也确保人权宪章中的公民权利不受侵犯。
  
根据卑诗2010年9月份制定的打击醉酒驾车新法例,司机的血液中酒精浓度达到警戒范围0.05至和0.08,如被检出即面临车辆被扣押,为期三天的驾驶禁令和罚款200元的惩罚。拒绝酒精测试或测试指标超过0.08的司机将面临90天的驾车禁令,并罚款500元,但不会受到刑事指控,在实施的第一年,与酒精相关的车祸导致的死亡人数下降了40%。
  
而在旧的法律执行期间,至少有15000人因呼吸酒精测试不合格被罚款,律师 Paul Doroshenko代理的几位客户在旧法律下被罚,他表示法庭的裁决是说当场停牌是错误的,非法的,省府应当退还罚款。◇
  
责任编辑:魏思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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