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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争议 找消费评议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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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06月28日讯】(大纪元记者杨小敏台湾高雄报导)立法院去年6月通过金融消费者保护法,为协助弱势消费者提供争议时管道,金融消费评议中心孕运而生,并于元月挂牌运作。28日在高雄美术馆举办首场“金融消费者保护法说明会”,使民众了解当与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服务业有争议时之解决管道。

由行政院南部联合服务中心及金融消费评议中心合办说明会,南部中心副执行长林清强表示,“准金融法庭”的评议中心,统合处理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服务业消费争议;主要落实金融消费者保护法,建置周延的争议处理机制。

评议中心董事长林国全说,金保法确保金融消费者购买各项理财商品,获得公平合理对待,增进消费者对金融市场信心,也促进金融市场健全发展。

评议中心总经理何聪贤说,半年来受理案件高达 9,134件,其中评议 941件,以保险类居多;又 178件评议判定中,有 44件为金融业必需赔付。他强调,评议中心是具公信力的“诉讼外,替代性纷争解决机制”。

何聪贤举例说,一般投资人不太可能 11分钟内能搞懂复杂的连动债券,评议案例即有金融机构被判定赔付消费者。另保险案例,消费者投保医疗险,申请住院手术医疗给付,保险业者认为投保前曾动两次手术,此次手术属投保前病症后续治疗不理赔。评议认为投保前手术是发生在7年前与4年前,后续治疗不可能拖延如此之久,判业者须给付。

行政院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科长杨丽萍说,金管会1998金融服务专线,依银行、保险、证券期货类别专人接听;评议中心免付费申诉专线0800-789-885。◇

(责任编辑:叶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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