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伦多华人亲历“北京上访”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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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06月09日讯】(大纪元记者周行多伦多报导)2011年3月9日晚,加拿大华人陈青山(化名)在北京接到朋友黄梅(化名)的求救电话,说她被武汉市的一个驻京办公室扣留,正面临被遣返的命运。

黄梅是加拿大公民,因为丈夫在武汉的祖屋遭强拆,两夫妻四处投诉,求助无门。丈夫曾到北京上访,无功而归;这次黄梅在北京开两会期间只身上访,被扣留后不想回武汉,便向正在北京休假的朋友陈青山求助。

陈青山向大纪元讲述了他与黄梅在北京经历的故事,情节迂回曲折,展示了铁幕后面的部分真实,有些令人难以置信。

天安门前被三次搜身 上访者被关“铁笼”

3月9日上午10点,黄梅从东长安街王府井口步行往西,经过天安门,在走这两三站路的过程中,她被三次翻包,全身搜查。过往的所有行人都一律被搜查。10点半她来到中南海正门新华门前,这里有警察、便衣和军人筑成的三层人墙,把新华门围得水泄不通。

黄梅在新华门前驻足的一刹那间,窜出4、5个人,把她团团围住。其中一人开口问道:“你想干什么”。黄梅回答:“我来这里上访”。她话音未落,这4、5个便衣一拥而上,把黄梅推上了一旁的警车,警车吼叫着在西长安街上消失了。

10分钟后黄梅走下警车,抬头一看是“西城区府右街派出所”,这里的警察早已在等着她。黄梅被带进小屋后,被搜身,翻包,审问;同时被照相和打手印。

2个小时后,警察得知黄梅是加拿大公民,便对她说: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条例,非法到中南海上访。之后警察通知武汉市一个驻京办的人来接黄梅,要遣送她回武汉。警察把她被带出小屋,叫她在院子里的一排椅子上坐着等候,并对她调侃道:“请您坐这儿晒晒太阳,休息休息。”

原来她真的获得了“特殊待遇”,因为黄梅很快看到,在院子的一侧,有一排两米高的铁栅栏,好像一个大铁笼子,里面关着男女老少,二三十人,看样子都是各地来的上访者。笼子里传来低沉的哭喊声。

只见院子里警察们出出进进的,不时传来“叫号”的声音。辽宁的张某某,山西的李某某出来。这种高音与笼子里呻吟的声音,再加上远处传来的警车吼叫声,形成了高、中、低三个声部综合的噪音,使人感到压抑,恐惧,窒息。

事后黄梅戏说:“我能享受晒太阳,是因为我持加拿大护照,不然我也要成为笼中鸟了。”

又过了1个小时,外交部出入境管理局的两个“大壳帽”(官员)来到黄梅面前,很有礼貌的对黄梅说:“咱们聊一聊吧。”

黄梅叙述了上访的原因后,“大壳帽”对黄梅说:你的家人在加拿大的中国领事馆门前抗议,今天你又到中南海门前上访,你们的做法,是极端的行为,是非法的,是不理智的。你作为一个外国人,在中国要遵守中国的法律,你要为你的行为负责,要为你的行为付出代价的,今后你再回国,签证会受影响的。

上访制度走过场 访民须交罚金

虽然黄梅是加拿大人,但她将被遣送的目的地是武汉市—那是一个她无法找到公正,迫使她来北京上访的地方。

黄梅被告知,她到天安门上访是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条例,需要罚款3,000元。黄梅说,她没有钱交罚金。

这时,武汉市那个区政府驻京办公室主任赖国民(化名)和一名男工作人员来接黄梅,他们在府右街派出所办理了接人的手续:替黄梅交了3,000元,还有一张表格,最上面印着醒目的黑体大字“告诫书”,右上角是黄梅的特写照片;表格内有黄梅的护照号码,手印和签字,赖国民也在表格上签了字,然后把黄梅领出派出所。听着远处传来的钟声,黄梅抬头一看,电报大楼的大钟是下午4点整。

黄梅这次到北京上访的结局,除了她个人被罚款外,武汉当地的政府也要向府右街派出所交3万元,名曰“维稳费”,才能把黄梅领走,还要保证她被遣返回武汉。

地方政府赔钱赔人力 负责遣返访民

赖国民将黄梅带到北京西站附近的一个招待所,把她关进一个客房,这时的黄梅由于受到惊吓,再加上饥饿,她感到头晕目眩,一头栽到床上,昏昏沉沉睡着了。

两三个小时后她醒过来,看窗外夜幕降临,便起身开门,门从外面上了锁。她用力敲门,门外的女服务员应声回答道:我们没有钥匙,无法开门。黄梅请女服务员用手机代她给远在武汉的丈夫打电话,她丈夫随后致电110报警。

10分钟后110的特警出现了,他们打开了门。黄梅向他们说明案件过程时,赖国民出现了,他当着黄梅的面掏出自己的警官证给110的特警看,然后对特警说“你们可以走了,下面我来处理。”赖国民三言两语就把110的特警们打发走了。

赖国民这时给黄梅端来盒饭,并道歉说:“我刚才又去府右街派出所接了2个人,耽误了一会儿,实在对不起。”并告诉黄梅,他已经与武汉有关的区公安、司法及政府拆迁办的人联系好,他们一行4人从武汉飞北京,要接她回去。

黄梅不愿意被这4人“押送”回武汉,便给陈青山打电话求救。

陈青山来到位于宣武区的这家招待所时,已是晚上11点。他告诉赖国民,要把黄梅带走,但赖国民不同意,还向陈青山出示了他给派出所交了3万元的收据,以及为黄梅付了她的3,000元罚款的收据,说他的责任,是要把黄梅送回武汉。

俩人来回交涉期间,赖国民接到电话,说他又要去府右街派出所接人,就离开了,留下他的手下,在招待所大厅里看守着。

等赖国民回来,双方还是没能就放人达成任何协议。赖国民说,把上访者遣送回去,是中央的指示,全国各省的驻京办都往回遣返访民。各省市来京的访民,每个人中央罚3万,叫做“稳定费”,还与各省干部政绩考核挂钩。

陈青山则以黄梅是加拿大公民,你们不能违背她的意愿为由,坚持当夜要把黄梅领走。

这时从武汉飞来的4人到了,俩男俩女,分别是来自武汉当地区政府及司法局的人员,俩女士分别是区法院及当地派出所的警员。

赖国民靠近陈青山小声说:“不瞒你说,那俩位女的就是来架着黄梅走的。我们可以采取一切手段遣返她。”

来自武汉当地区政府及司法局的俩人说:“你执意要接她走,让我们无法向中南海交代,这样使我们很为难。”

但是,陈青山始终坚持要把黄梅领走。

最后,赖国民对陈青山说,你既然执意带她走,那就写个保证书吧,保证15天内不再去天安门、中南海或使馆区。如果再去,出现一切后果自负。

陈青山与黄梅俩人答应了,分别在“保证书”上签上字。他们俩人走出招待所时,已经是凌晨2点多钟。

悲惨访民无处发声 上告材料被回送原告

中国国民有冤情在地方无法申诉时,上访可能是唯一的法定途径。在黄梅北京上访遇阻前,陈青山曾替她家递交“暴力拆迁告状信”。陈青山将黄梅的申诉材料准备了几份,以便送往不同部门。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信访局”及“国土资源部”等部门,他遇到的都是不如人意的事。

以下是陈青山对其送信经历的描述:

2011年3月7日上午9点整

我来到位于海淀区车公庄西路十号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信访办。我走进信访办的一个小门,里面仅十平米的面积,灯光昏暗。靠墙一排椅子坐满了人,吵吵嚷嚷的,对面的小窗户上安装着铁栅栏,小窗户里有人喊着:上访的人排队领号。

一位50多岁的工作人员面对着我喊:你到这边登记领号。我说:“我不是上访的,是来送上访信的。”说着便把一个大信封塞进小窗户里。这位工作人员接过来,很麻利的打开信封,取出所有的材料,看也不看地放进准备好的印着《建设部信访办》的塑料文件袋里,然后对我说:行了,你可以走了。我要求他给一个回执,他回答:“一律没有回执。你们这些上访信,我们建设部是不看的,也不会介入,更不会解决的,我们只是把这些信件返回到各省市建设厅或建设局。”

2011年3月7日上午9点30分

我来到位于西城区月坛南街八号的“国家信访局”门前,被2个守门的大兵挡住,一个大兵凶神恶煞地吼道:“站住,不准靠近。”俩个便衣迅速来到我的面前,一前一后把我带上了停在路边的一辆公共汽车上。车内的前面坐着5、6名便衣和警察,后面坐着5、6名上访的人。我上车后拿出一个大信封递给一位工作人员说:“我受朋友之托来送信的”。那工作人员摆摆手告诉我:我们这里不收信的,你可以邮寄过来,也可以去永定门西街甲一号“国家信访局接待室”上访告状。说着递给我一个纸条,上面有“国家信访局接待室”的地址和乘车路线。

2011年3月7日上午10点整

我来到位于西四附近的“国土资源部”接待室,一位工作人员告诉我,“国土资源部信访局接待室”的地址在西四南大街的前英子胡同17号,我马上骑车去到那里,只见胡同口黑压压一片排队的人,人头攒动。

那个胡同很小,里面挤了约200名上访者,有躺着的,有坐着的,有抱着孩子的,有孩子在吃奶的,男女老少都有。

我离他们远远的照了几张相,他们发现后就跑过来围着我,问我是哪个报社的记者。我说不是记者,并赶快收好相机走了。

一位老者告诉我,要先到接待室门前领号,然后再排队。我穿过人群来到接待室门前,大门紧闭,我上前敲开门。

进门后,看到一排便衣坐在那,其中一人问我干什么,我说是来送信的,湖北省的,他就指给我湖北省的那个房间。我进了那房间,看到里面坐着一名20多岁的工作人员。

我把材料给他后,问他要回执。他说:我们不给回执。我告诉你吧,你的信啊,你给我们发来也没有用,我们会转给湖北省,湖北省再转到武汉市,武汉市再转到具体的区,最后转给拆迁的具体单位。

2011年3月7日上午10点30分

我来到东城区府学胡同甲二号的中央纪检委《监察部举报中心》,我在接待室门口见到一个工作人员,就说:我是送信的,受朋友之托送暴力拆迁告状信的。那人对我说:这里不受理此事,也不受理信件,更不接收邮件。

“当时,我觉得比较茫然,比较木。我觉得不可思议。”陈青山说,他只是一个送信的人,感到的只是递送信件的超繁琐和麻烦,还没有当事人“那种切肤之痛”。

(责任编辑:林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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