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书】各界祭奠悼念陈小明 亲属公开致谢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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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07月05日讯】七一,陈小明被虐害惨死五周年的忌日,上海各界到陈小明家祭奠、悼念,为此,陈小明的家属发出公开感谢信,博讯刊载全文如下:

今年“7.1”又逢上海的盛夏高温,也是陈小明被虐害惨死五周年的忌日,一大早就有上海维权界的各位人士顶着酷暑先后从上海的四面八方赶来这里祭奠悼念陈小明,在此请允许陈小明亲属以此信来表达,对大家的到来与因故未能到来者的心意致以最诚挚的谢意!

十八年前,由徐汇区政府与徐汇区房产经营公司官商勾结,用暴力强行将我们兄弟父母各户劫持到边远地区的壹户屋内,再把我们兄弟父母各户的房屋强行拆毁,建造了高级配套商品住宅楼,更有甚者,为强抢民财开发商雇凶杀死了该基地了解动迁政策内幕的居民……

当年,陈小明自学法律,一直坚持通过法律途径依法维权与受托义务代理维权。在陈小明的不懈努力下,法院最终撤销了徐汇区政府违法作出的强迁令。但徐汇区政府对违法行政行为并没有给予任何纠正与合理补偿。

为了全家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也为了帮助广大被强拆居民讨回公道,陈小明用一个个违法拆迁的事实向中央各有关部门反映举报上海市政府官员官商勾结、强抢公 民住房的违法行径!在任何一个法制国家,甚至在中国的法律法规中,与行政不作为或行政乱作为者的政府对簿公堂、并向中央主管部门反映其违法行径,是值得肯 定的正义行为,也是建设公民社会过程中应受鼓励的行动。但是,陈小明行使宪法、法律赋予正当权利的行为,却遭到了无良官商丧心病狂的报复和陷害!

2006年2月被秘密绑架,并以“涉及国家机密”为借口不准律师会见,也不给家属任何法律文书,直至2006年7月被诬以“寻衅滋事”罪名批捕,卢湾分局采取秘密绑架、关押和抄家, 实行先抓捕刑讯逼供,后罗织证据和罪名的“有罪推定”,最后又以蓄意捏造的“扰乱法庭秩序罪”定案。该案罪名在审理中一夕数变,所指称的〔代理辩护毛恒凤 行政诉讼一案中〕“2004年10月28日的法庭”根本就不存在。(附 2009年3月与2011年10月致上海高院刑事再审申请书 链接http://www.boxun.com/news/gb/china/2011/10/201110142253.shtml)

直至今日,委托代理律师与亲属没有收到上海高院的书面答复 〕。更恶劣的是,陈小明在被绑架、关押、系狱期间受尽酷刑虐待,直到濒死状态才令家属保外就医,保外就医仅两天,于2007年7月1日大喷血惨死!死者出狱时身上带有大块瘀血伤,就是他被虐杀的铁证!

今天,当我们站在一起祭奠悼念小明时,不由想起上海还有:王荣庆、陈宜栋、周敏珠、段惠民、蔡新华、蔡百金、腾金娣、龚宜富、明素珍、杭小妹、朱 佩玉、郁楚单、杨碧澜父亲、承森、孙玉兰等……,他们都是为了维护自己的住房权、生存权而付出了生命的代价,他们都是无辜受害者。所以,今天我们在悼念陈小明的同时还应该悼念所有因维权而遭遇打击报复被迫害致死的先驱者们,为此,我们提议为所有的死难者默哀。

我们相信:只要中国存在真正的法制,总有一天会平反冤狱、告慰亡灵,归还被抢去的房产,还我们一个虽迟到却又必须要到来的公正,重塑中国司法公信力!但是,这些都得依靠我们大家的不懈争取,为此,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为促进建设中国的法治社会而努力!

下面请容许我们记下这次祭奠悼念陈小明五周年的来访朋友名单,他们是:杜阳明、毛恒凤、许国治、魏勤、韩忠明、张君令、常雄发、童国菁、沈永梅、周雪珍、 黄月华、孙建敏、王承起、赵渊、王志华、王伟、童莉雅、蔡巧珍、张玲玲、张平、陈载忠、吴文其、王生芳、杨碧澜、李梅华、沈莲满、陆志鹏、崔福芳、薛永 琴、段春芳、陆善明、王明清(另有一部分维权人士来电告知,因故未能及时赶回上海参加祭奠小明,而表示歉意与遗憾)。

对于大家冒着酷暑赶来祭奠悼念陈小明,我们亲属再一次表示深切感谢!

附:原被暴力强拆住址:徐汇区长乐路445基地〔毗邻淮海中路〕
强拆公司:上海徐汇区房产经营公司(现改名徐房集团有限公司)

陈小明亲属谨启
2012年7月5日于上海

(附签到名单)


(责任编辑:郑芬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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