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男为房假离婚娶丈母娘 民众大洒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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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08月19日讯】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赵场镇长江村村民尹定前在2010年为获得拆迁补偿款与妻子假离婚,同丈母娘结婚,目的达到后又同丈母娘离婚,和妻子复婚。今年7月23日,他和妻子李家春因此事被当地检察院以诈骗罪起诉。但是民众对他们表示同情,认为是制度漏洞的问题。

据大陆媒体报导,2010年6月,尹定前获得可靠消息,他的房子将被政府拆迁,一般补偿均是按照人头计算,给予支付拆迁费和缴纳养老保险费补偿。于是,他和妻子盘算起来如何能多获得补偿款,为了让丈母娘邓素芬“老有所养”,每月领取固定的养老金,两口子盘算把“丈母娘”的户口也迁到黄金组。但此时政府已禁止了常规性户籍迁入,“前门”迁入被堵死了,两口子绞尽心思,想寻求“后门”突破。

终于,两人想出来了一个“天衣无缝”的计划——离婚、结婚、离婚、复婚。2010年6月10日,尹定前和李家春离婚;2010年6月11日,尹定前和77岁的前丈母娘邓素芬登记结婚;2010年9月28日,邓素芬作为“妻子”落户尹定前家户籍本上;2010年10月25日,尹定前和邓素芬办理了离婚手续;2010年12月16日,尹定前和李家春复婚。

经过此番折腾后,作为“户籍人口”的邓素芬共“算”到拆迁费、养老保险费14万多元。补偿到位后,邓素芬获得价值5万多元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尹定前、李家春也拿到了9万元的拆迁补偿。

2012年5月,当地政府因村民户籍作假严重,进行了大清查。尹定前被这大清查吓坏了,自己主动到公安机关自首,于是有了前面所说的被起诉的事情。

虽然当地政府以欺骗罪将起诉尹定前夫妇,但是民众对两人的遭遇表示同情,认为政府的起诉太过分。

“知书达理的潘潘”:这有什么犯法的,合理利用规则,奥运消极比赛也只是取消资格,也没说被起诉啊!

“细水柔石”:制度漏洞有问题,起诉他们干嘛?

“06初三”:如果老有所依,又何必出此下策?相信当事人自己也不愿意。这件事,应该是政府的耻辱,而不是百姓的羞耻!

“洪良王”:合理利用规则,无关道德。制定规则的人该反思!这是当事人受益,公检机关主动跳出来公诉。但是,如果因为规则,当事人受损,它会出来“公诉”?中国的法制化,路远,需要大家来参与。

“云儿_2005”:这只能说明贫富差距太大,贫穷的老百姓太多了!政府需要反思,应感到羞愧!贫民老百姓为了得到更多的赔偿,居然可以什么都不要了,悲哀啊!

“西电306”:依照规则办事,不算违法,只能说是钻空子,怎么能公诉?

(责任编辑:周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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