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书】吴木琴案 东陇派出所送鉴定书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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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09月26日讯】今天,吴木琴女士家来了东陇镇派出所的“人民”警察,他们要吴木琴签署一份所谓吴木琴被残害的验伤证明,其证明是说吴木琴被残害只是属于轻伤。前来的“人民”警察警告吴木琴女士:“你签不签结果也一样”, 吴木琴女士当即拒绝签名。

吴木琴女士斥责“人民”警察说,两年多了,当初收了我的验伤证明要我私了,如今却认定是“轻伤”,我的两条大腿骨被林木开打断,现在瘫痪在床,是不是属于轻伤,得要重新检验,得要我的委托代理人与你们交涉。

一个给凶徒残酷打得终身残废卧在床上的人,被当地派出所定为“轻伤”?网友看来真的是天下第一回,这可是从中国的刑法的哪一条说明的?亵渎法律,那就是违背人民的意志的,也就是与共产党的宗旨不符,这与谁对着干,东陇镇派出所自己最清楚。

在你们东陇镇派出所辖区内发生这种事,十年来没有任何的相关部门去过问和处理,东陇镇赤洲管区派出所还涉嫌欺骗受害人吴木琴女士,涉嫌袒护包庇犯罪份子的行为!有网友认为,希望你们东陇镇派出所先带吴木琴女士去给法医检查验伤,然后严惩施暴者的林木辉和林木开!

从吴木琴女士被残害终身残废这一案中我们看到,东陇镇派出所公权力的滥用发挥得淋漓尽致。用国家暴力开脱林木辉和林木开,到底是受谁的指使?网民们不明白的是,一个自称是法治的社会,却发生这一幕让中国网民民震惊的事。网民们不禁问?社会的和谐是单方面说和谐就和谐?中央人民政府倡导的依法治国,以人为本,到底东陇镇派出所是以谁来为本?

对这样一件震惊中国的家暴残害案,东陇镇派出所无限缩小,这样的话,惠来县以至整个中国能和谐吗?而被残害的吴木琴等人自不必说,肯定对这个社会充满怨气甚至是仇恨。如果有人可以凌驾于“法”之上,任意阉割它,那么这个社会是不可能和谐的。

一个社会,如果“人情大于法”,其结果就是有人可以不守法,有人可以操纵法律为非作歹去迫害那些守法的人。其结果就是有权违法的人趾高气扬,虽违法却可以不受追究,高居于社会普通大众之上,成为社会人民群众大多数人的对立面,社会绝对不可能和谐!

结果,人民群众试图自保但又不能自保,人人都没有安全感,人人心里都有怨气,人人都没有可以用来保护自己的护身符和挡箭牌,那么这个社会是不可能和谐的。 所以说,法,是一个社会人人都必须遵守的准则和底线。

吴木琴作为一个普通的百姓,她唯一的护身符和挡箭牌只能是法律和中国网民的关心和支持。所以,如果某些部门想滥用权力,要将吴木琴女士被残害终身残废这一案由大事化小,小事化无?能得逞吗?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这个道理路人皆知,东陇镇派出所不是在处理矛盾,而是在激化矛盾和引起网民的民愤。东陇镇派出所究竟想干什么?何去何从?广大网民将拭目以待!

中国网民
2012年9月25日

(责任编辑:郑芬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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