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维权人士郭飞雄被非法关押 各界呼吁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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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3年10月04日讯】(大纪元记者万方报导)广东维权人士郭飞雄自8月8日被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分局以“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刑拘,已超过限定的批准逮捕拘押期限。而其委托律师隋牧青和蔺其磊多次前往看守所要求会见当事人,但均遭到拒绝,引发外界广泛关注。民众普遍认为,郭飞雄被当局非法拘押,是政治迫害,是当局对公民人权的非法侵害。民众呼吁放人。

两律师致函当局 要求无罪释放郭飞雄

9月24日,两位律师致函羁押郭飞雄的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指出对郭飞雄的羁押早已超出法定刑事拘留期限。根据法律规定,正式逮捕前最长拘留时间不得超过37天(《刑事诉讼法》第89条),当局的这种做法已经严重违法。两位律师表示,如果当局不能逮捕他,就应立即将其无罪释放。司法是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

在郭飞雄被抓的第37天的9月13号,他的两位辩护律师隋牧青和蔺其磊给广东省天河区检察院的信中表示,由于天河警方8月8号对郭飞雄的刑拘缺乏法律根据,检察院应拒绝其正式逮捕郭飞雄的任何申请。警方有一系列程序违法,其中包括当事人被刑拘9天后才通知家属,以及拒绝律师会见当事人。

行政起诉天河公安分局及看守所阻挠律师会见

9月10日两位辩护律师向天河区法院递交了起诉天河公安分局及看守所的行政诉状。

隋牧青律师在接受大纪元记者采访时说:“目前我们的上诉没有回应。公安部门一开始对郭飞雄就是采用非法措施、非法手段。中共是一党独大,这就决定了司法不独立。法官、警察是它的狗,司法是摆设。我做律师这行二十多年,像这种公然执法犯法‘不要脸的事’是第二次遇到。第一次是郑酋午案,直到郑酋午被放出来,律师都没有见到他。梁小军律师去看守所要求见郑酋午,不被允许。可他前脚走,后脚郑酋午就被‘取保候审’放出来了。”

郭飞雄律师后援团成立

为了帮助郭飞雄打这场官司,一个律师后援团成立了。

江天勇在接受《法广》采访时表示,成立郭飞雄律师后援团的目的:一个是已有的律师因为当局的阻挠无法去履行职责的情况下,另外的律师能够接上;一个是希望有更多的律师加入、参与,提供咨询和专业的建议。

当局对郭飞雄刑拘是政治迫害 是对公民人权的非法侵害

今年的中共两会期间,在被限制外出自由10多天后,郭飞雄被广州“国保”于3月18日、3月21日两次传唤。郭飞雄因1月7日和8日到南方周末报社外声援,“涉嫌扰乱公共秩序”,被传唤了9个小时, 直到晚上7点才被放回。期间,郭飞雄一直绝食绝水,并表示在会见他的律师之前,拒绝回答讯问。

传唤的另一个内容是3月份郭飞雄帮助组织了一次签名活动,敦促中共人大批准中国1998年签署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因中共国务院已经签署了15年,但人大一直没有批准。

隋牧青表示,对郭的刑拘是对其维权行动的“丑陋的政治报复”,“是对公民自由表达权利的暴力打压”。

公民观察团成员、北京诗人王藏告诉大纪元记者:“从郭飞雄被抓到后面的各个环节都是违法的,我们怀疑,这么阻拦律师会见,可能对他动用了私刑。因为以前他们就对郭飞雄动用私刑进行伤害。”

王藏说:“我们对当局非法抓捕郭飞雄及其他异议人士抗议,这是政治迫害,是对公民人权的非法侵害,完全违反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我们希望更多的公民站出来,要求当局无罪释放郭飞雄。我们也希望借此事呼吁更多人关注像丁家喜、赵常青等良心人士。”

他表示:“过去对公民是‘黑头套’式的非法绑架,现在是虚伪的所谓法律程序。其实中国的人权从来都没有改善过。只不过是用法律包装的极权统治。现在中共把这么多良心人士关进去,实际是准备一条邪路走到底的。这充分表明中共是与人、与普世价值、与公义、善良为敌。”

(责任编辑:姜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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