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下令 汇丰辣酱厂部分停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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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3年11月29日讯】(大纪元记者夏君编译报导)洛杉矶县高等法院法官26日裁定,应尔文岱尔市 (Irwindale) 的请求,下令汇丰食品公司位于该市的“是拉差”(Sriracha)辣椒酱厂在居民投诉的刺鼻气味未解决前,部分关闭。
  
据《洛杉矶时报》报导,法官罗伯特‧奥布莱恩 (Robert H. O’ Brien) 下令汇丰食品有限公司 (Huy Fong Foods, Inc.) 停止产生刺鼻气味的运作,并立刻采取措施减轻气味。 但法官没有下令完全关闭该公司座落在尔文岱尔北梓峡谷路 (North Azusa Canyon Road) 的工厂。

汇丰:我们没有生产催泪瓦斯

就在法官做出裁决后数小时,汇丰食品有限公司创办人陈德(David Tran)就发出一封公开信,说“我们没有在这里制造催泪瓦斯”。
  
这封500字的公开信标题为“故事背后的故事”。陈德在信中表示,坚信自己是在创造就业机会、生产“美国制造”的产品,如同奥巴马总统提倡的。
  
公司现任执行长Donna Lam说,如果公司被迫停产,每天将少生产20万瓶“是拉差”辣酱,进口货就会填补这一空白。
  
陈德说,3年前尔文岱尔市府提供诱人贷款,吸引他来北梓峡谷路建厂。双方达成的交易包括:100%纯利息10年期贷款,汇丰同意每年支付25万美元代替税款。公司办厂的钱是从华美银行借贷的。“自从去年发生气味投诉后,我认为尔文岱尔市在没有经过真正调查的情况下就对我们采取了过于严厉的行动,”他在信中写道。

法官曾拒市府申请临时禁令

尔文岱尔市于10月28日提交诉讼状,声称有不少居民投诉汇丰食品公司的是拉差辣椒酱厂散发出刺鼻气味,造成他们眼睛灼伤,咳嗽发作,感觉窒息,胃难受,甚至流鼻血。
  
奥布莱恩在裁决时说,刺鼻气味可以“合理地推断是从该工厂发出的”,并表示,市府“有希望”说服法庭宣布其为公害。
  
尔文岱尔市曾要求法官对汇丰食品公司颁发临时禁令,但奥布莱恩在10月31日的法庭初步听证时曾拒绝过该请求。
  
上周五,尔文岱尔城市和汇丰食品公司双方代表再次回到法庭作进一步辩论。

汇丰律师无法提供气味减轻证据

奥布莱恩曾表示,他希望汇丰食品公司的代理律师约翰‧泰特 (John Tate),能带来额外的有关证据,显示汇丰食品公司在10月下旬安装的过滤系统已减轻了异味。
  
泰特说,他现在提供不了那样的数据,因辣椒收获季节已经结束,工厂现在不再粉碎辣椒,而要等到明年夏天才开始再次粉碎辣椒。

市府证人数量超过汇丰

市府提交了13位居民抱怨气味的声明。
  
汇丰方面提交了两份声明,一份出自一个企业老板,另一份出自一个商会会长,他们均认为那种气味并不扰民。
  
南海岸空气质量管理区 (South Coast Air Quality Management District,AQMD ) 发言人说,在居民投诉下,他们已检测了辣椒和大蒜的气味。但AQMD没有发出公害通知,因为它需要至少六人同时针对一个事件发出投诉。显然当时没有那么多人同时投诉。
  
市府限期12月4日向法庭提交一份初步禁令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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