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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检长涉滥权监听又泄密 检评会建议撤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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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3年12月15日讯】(大纪元记者钟元台湾综合报导)台湾检察总长黄世铭,被控泄密遭移送评鉴,14日检察官评鉴委员会表示,检察总长黄世铭核准检察官郑深元滥权监听又泄密侦查内容给总统马英九等,决议移送监察院,建议撤职。 对此,总统府没有评论。民间司法改革基金会呼吁监察院应弹劾黄世铭。监察院表示,依规定处理。

检察总长黄世铭被控泄密遭移送评鉴,检察官评鉴委员会14日决议将黄世铭报由法务部移送监察院,建议撤职。 (中央社档案照片)

特侦组9月间指控,时任法务部长曾勇夫及台湾高检署检察长陈守煌涉接受立法院长王金平关说,指示高检署检察官林秀涛就民进党立委柯建铭被控背信案不上诉;黄世铭等人更因此案爆发滥权监听、泄密。特侦组函转法务部送请检察官评鉴委员会评鉴陈守煌、林秀涛;法务部10月公布监听事件调查小组调查结果,将黄世铭、杨荣宗、郑深元送检评会并案处理。

检评会14日决议将检察总长黄世铭移送监察院、建议撤职;特侦组组长杨荣宗、检察官郑深元也移送监察院,建议申诫。(中央社制表 )

检评会决议黄世铭、杨荣宗、郑深元3人移监院

检评会表示,黄世铭核准郑深元违法向法院声请监听与侦办案件无关人士,又同意最高法院检察署特别侦查组开记者会时,附上监听柯建铭通讯监察译文,违反通讯保障及监察法等。黄世铭于“100年度特他字61号”案件仍在侦办时,就带着监听内容等文件,前往总统官邸,向马总统专案报告,泄漏侦查内容。

检评会说,中华民国宪法未规定总统为立法院或法务部、行政院主管机关,关说案也不是宪法所称的院际争执,且无涉总统职权,黄世铭直接向马总统陈报行政不法案件,无法理或宪政规范上的依据。特侦组既然以刑事案件先监听林秀涛,又以证人身份传唤,讯问后虽认定是行政责任范畴,却仍以刑事案件方式处理,并开记者会公布关说,违反检察官伦理规范。

检察官评鉴委员会14日对检察总长黄世铭被控泄密案作出决议,将黄世铭报由法务部移送监察院,建议撤职。(中央社)

检评会认为,郑深元与黄世铭等人未善尽查证新闻稿内容,就由黄世铭指示特侦组组长杨荣宗大动作数次开记者会,指称柯建铭关说,不顾他人权益。检评会认定黄世铭、杨荣宗、郑深元就监听国会部分,态度轻忽,查证不力,严重伤害最高检公信力,决议将3人报由法务部移送监察院审查,建议黄世铭撤职,杨荣宗、郑深元申诫。

民间司法改革基金会:监察院应弹劾黄世铭

针对检评会评鉴黄世铭等人之决议,民间司法改革基金会发表声明说,就特侦组滥权违法、违反《检察官伦理规范》部分,司改会作为向检察官评鉴委员会声请评鉴“检察总长黄世铭、特侦组组长杨荣宗、检察官郑深元”案之当事人,肯定检察官评鉴委员会此部分之决议。司改会并再度呼吁,监察院应尽速审查并弹劾黄世铭等人,以正官箴。

司改会就检察长陈守煌与承办检察官林秀涛关说案部分声明,检评会既认定陈守煌确有接受关说与后续之关说行为,林秀涛亦有接受关说之事实,竟仅仅决议二人由法务部内部核处、审议,未移送监察院,对于此“情重责轻”之结果,本会完全不能赞同。何况,陈守煌为高检署检察长,系重要之机关首长,整起关说事件又居于主导之地位,竟仅建议受与林秀涛相同之处分,显非事理之平。

黄世铭移送 监察院:依规定处理

监察院副秘书长许海泉表示,监察院收到检评会移送黄世铭案后,将依规定分派案件。他说,撤职是公务员惩戒委员会权限,监察院只有弹劾与否问题。监察院收案后,都会尊重原调查监察委员认定,看看是不是属于原调查监委查案范围,如果范围相同将并案处理。他说,如果原调查监委认定是新案,监察院将签给值日监委决定如何分派。

(责编:林诗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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