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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法修法乌龙 台政院:不提覆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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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3年06月04日讯】(大纪元记者庄丽存台湾台北报导)立法院夜袭通过〈会计法〉修正案,因为漏了一个“教”字,而让教授恐怕不在除罪的范围内。各界纷纷要求行政院提覆议,行政院发言人郑丽文4日表示,行政院不会对〈会计法〉修法提覆议,但之后会请法务部说明,至于立法院是否提出,政院予以尊重。

立法院上会期休会前三读通过〈会计法第99条之1〉修正案,将教授、各级民意机关及村、里长在一定年限内,误用不符名目单据核销研究费、事务费除罪化,但三读通过的文字为“各大专院校职员”而非“各大专院校教职员”,因此使大学教授可能不在除罪化范围。

针对漏字争议,民进党立院党团总召柯建铭认为,这个版本是行政院看过后修正并送到立院,且现在是立法院休会期,应该由行政院先提覆议案。

行政院:会请法务部解释

郑丽文表示,由于〈会计法〉修法是立法委员个别提案,最后经朝野协商通过,行政院并没有参与,所以行政院对这部分并没有意见,也不会主动提覆议。

她提到,目前讨论的争议部分已在修法理由中说明,行政院会再请法务部解释。◇

(责任编辑:尚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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