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前夕北京当局密令曝光:只打只干不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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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3年09月30日讯】(大纪元记者陈怡莲综合报导)大陆每年的“十·一”前夕已成中共的敏感期。据海外媒体报导,中共内部目前已下达密令,对大陆维权和信仰团体密切监控、控制和警告。同时,北京当局针对法轮功下达的迫害密令是:加强打击力度,“只打、只干、不说”。

“十·一”前夕“有关部门”下达通知

《博讯网》近日消息称,许多维权人士已经接到来自有关部门的通知,一些社区维稳人员已经下达来自上级的指示,维权人士、天主教徒、基督徒、其它信仰团体不能参加任何家庭活动,包括户外活动。

报导说,维权人士纷纷被上岗,被旅游或者被强迫失踪,一些著名维权人士已经失去联系。

逾千访民近期北京上访

之前,有逾千访民到北京“三办”(即国家信访局、全国人大、中纪委信访接待站),控诉地方政府的腐败和不作为。他们有集体申冤的、有喊口号、有撒传单……。

武汉访民张人强向《大纪元》记者说:“上海、武汉及全国的各地访民,真是冤民云集,有二千多人,其中上海有五百多人,武汉各区也有七、八十人,到北京来申冤。这里很热闹,‘载歌载舞’,各自宣泄情绪,有的唱歌,有的举标语,有的互诉冤屈。到下午来了八、九辆公交车,要清场了,把访民拉到久敬庄。”

当局下达迫害法轮功的密令:只打只干不说

近日,辽宁省朝阳市委下达打击法轮功的密令:要“周密部署,加强打击力度,务求实效,坚持‘只打只干不说’”。

据明慧网报导,朝阳市委书记王明玉,9月16日,在朝阳市公安局报送的《公安要情专报》第43期中的一篇有关千名警察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行动的文章中说,对法轮功的迫害运动是“长期斗争,贵在坚持、重在长效”,并批示,在对法轮功的行动中,要“周密部署,加强打击力度,务求实效,坚持‘只打只干不说’”。

18日,朝阳市公安局将王明玉的密令——《关于传发王明玉书记的重要批示》,以文字形式传发给朝阳市公安局属下的各分局、县(市)局以及市局各警种部门。

法轮功被中共迫害之惨烈 超越任何被迫害团体

自1999年至今的14年间,中共对法轮功这个修炼团体的迫害,之血腥与非理性,范围之广,力度之大,手段之残忍,超越了中共对任何一个团体迫害的惨烈。

1、电棍电击:用电棍电击是警察、管教对法轮功学员最常用的酷刑。他们用高达三十万伏的电棍电击学员的敏感部位。如:口、耳根、脚心、手心、小便处、阴部、乳头等。他们常用几个电棍同时施刑。

2、过电:过电是让人弯腰,双手举过头两拇指必须顶住墙,两脚跟抬起,在两脚跟下面放着针。犯人在地上把着针,尖朝上,只一会的功夫,腿就发抖,脚落在针上钻心的痛,如稍有不从,就会招来一顿拳打脚踢。

3、水牢:把人剥光衣服泡在脏水里,水深到胸以上,终年不见阳光。受刑时间长短随警察心意,重者死亡,轻者身体浸泡腐烂。2001年,石家庄市法轮功学员丁延(32岁)在河北省承德监狱遭受水牢酷刑而死。

4、摧残性灌食:灌食中用的是加一点点水的粗盐、玉米糊、刺激性药物、辣椒水,高度白酒、洗涤剂和粪便屎尿等。为了防止法轮功学员对灌食进行抵制,几乎所有法轮功学员在被灌食的过程中,都被施以各种形式的限制肢体自由的刑具,如捆绑、背铐、重脚镣、坦克帽(限制头部活动的)等。

5、浸大水缸:2000年严冬时节,山东潍坊市劳教所(昌乐劳教所)警察为了强制法轮功学员“转化”,指使四、五名劳教人员将学员扒光衣服(一丝不挂)抬进厕所,把学员的手脚用胶带缠起来放入盛满水的大水缸里,将其头部露出水面,几个人按着,用水管子喷其嘴鼻,每次长达十几分钟,仍不转化就再喷灌。

6、注射不明药物:非常坚定、不放弃信仰的法轮功学员常常被强制注射不明药物。

7、“开飞机”、“半飞”:

开飞机--身体弯曲九十度,双手平伸,有的双手后背手心朝上各擎一水杯。水洒出来便遭毒打。警察逼法轮功学员“开飞机”,一般都几小时。被体罚后的学员双脚冰凉、浑身冰冷、全身颤抖、头晕目眩、全身虚脱。

半飞--将法轮功学员的手一高一低地铐在两张床之间,使其保持着向一侧弯腰,身子不能站直的姿势。居住在奎文区北苑街道北宫桥社区的山东潍坊法轮功学员李新建于2000年11月,曾连续27天从早上六点到晚上十点,在山东王村劳教所遭受半飞酷刑的折磨。

8、活摘器官:中共对法轮功学员活摘器官,被国际社会称为“这个星球上从未有过的邪恶”。目前,多方消息显示,原中共总书记江泽民是最高指示人,原政法委书记周永康是具体分管人,薄熙来、薄谷开来俩人是最早进行活摘实施的人。

(责任编辑:林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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