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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听刚完成 特侦将陈报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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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8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刘世怡台北8日电)特侦组今天说,去年因疑立法委员柯建铭涉贪污,便对柯监听,柯案在5日签结,近日整卷并将向法院陈报,应由法院通知柯建铭。

柯建铭7日表示,特侦组监听他,他却从未接获任何监听票。特侦组此行为已属违法违宪,他将追究到底。

特侦组指出,民国100年间为追查涉贪前高院法官陈荣和查扣的新台币90万元来源,便立案调查,在101年间查到1名关系人与柯建铭电话联络,内容谈到钱,怀疑柯建铭涉嫌介入关说一起假释案,且柯有不明现款流入账户,疑涉嫌贪污,向台北地院声请对柯的手机通讯监察核准。

特侦组表示,经清查柯建铭金流发现,账户款项是案外人流入,与受假释人无涉,因罪证不足,在9月5日对柯涉贪污案签结;相关卷宗,仍在整理,近日将向法院陈报,将由法院通知受监察人(柯建铭)。

特侦组说,监听柯期间,意外查获柯与立法院长王金平通联,王疑向法务部长曾勇夫及高检署检察长陈守煌关说,柯获判无罪,盼检察官不上诉,让案件定谳;经调查曾及陈涉行政责任,没有刑责,一并签结,但将两人移送监察院及检察官评鉴委员会。

法界人士指出,依照通讯保障监察法第15条规定,监听完毕,检察官得向法院陈报通知受监察人,但若通知有妨害监察目的之虞或不能通知者,也就是有后续办案需要,当下得一并陈报法院,直到不通知的原因消灭后,检察官再次陈报法院补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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