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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兰县府三不政策 不买、不用、不吃顶新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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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4年10月10日讯】(大纪元记者谢月琴台湾宜兰报导)对于顶新企业集团,自去年11月起已三度涉及严重违反食品安全事件,基于保障县民饮食健康权及维护县民健康,林县长宣布县府及所属机关学校,拒用顶新企业集团产品,同时呼吁县内所有贩售通路商与餐饮业者勿贩售与使用,县民不买、不用、不吃顶新企业集团产品。

宜兰县政府卫生局10月9日针对68种问题油品品项,包括 2.4公升、18公升的“维力清香油”、“维力香猪油”与“正义香猪油”、15公斤桶装猪油、180公斤的精致猪油产品、动物性配方的烘焙油脂及客制化商品等,动员所有稽查人力进行稽查,截至目前总计稽查相关食品业者40家次,业者自主预防性下架问题油品计9,593公斤、相关产制品计175.45公斤。

宜兰县政府为捍卫饮食健康基本权利,特制定“宜兰县饮食健康权自治条例”,目前已送县议会审议。县长林聪贤9日特别敦请县议会能于本会期通过本条例,以保障县民健康。宜兰县饮食健康权自治条例不仅仅着重于食安面向,还向前延伸田间源头管理的食农与从小向下扎根的食育教育,目前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正值修法阶段,期待中央参考本县饮食健康权兼采食农、食育与食安的精神,以不妥协并兼顾市场与食品安全的立场,坚持保障全民健康的决心。

责任编辑:郑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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