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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分红缓课税 台经长:有助留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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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2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黄巧雯台北2日电)行政院会今天通过产业创新条例修正草案,5大员工奖酬工具将可缓课税,缓课金额每年以新台币500万元为上限,且可缓课税5年,经济部长杜紫军表示,此举有助企业留才。

行政院会今天通过经济部提出的产业创新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希望借此鼓励业者持续投入研发创新,协助企业留住优秀人才。

经济部长杜紫军指出,这次产创条例修正有两个重点,包括提供企业研究发展投资抵减方式另一个选择,让短期无法赚钱的新创企业或需要较长研发时间的产业别,在无营业获利的情况下,可选择延长投资抵减时间。

换言之,公司得就现行规定或抵减年限延长至3年且抵减率调降至百分之十,两者择一适用。

杜紫军指出,另一项重点为针对现行员工分红入股、员工现金增资认股、买回库藏股发放员工、员工认股权凭证及限制员工权利新股等员工奖酬工具,以及用以吸引技术所有人的技术入股制度,在一定的限制条件下,给予其5年时间缓课税,缓课金额每年以500万元为上限。

杜紫军表示,过去员工拿到股票就必须要缴税,造成员工被迫先卖股缴税,希望透过缓课税 5年的方式减缓上述情况,他相信对于企业留才绝对有帮助。

外界关切员工分红缓课税的作法是否会影响税基或独厚企业,杜紫军表示,员工分红缓课税适用对象已排除董事长或董事兼任行政主管者,实际受惠的是公司员工。

此外,经税式支出评估后,确定对税基影响非常小,杜紫军相信,只要国库能适当调度,对税收几乎没有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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