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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新噁油侦结 魏应充遭求刑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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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4年10月30日讯】(大纪元记者郭益昌台湾彰化报导)顶新不法油品案在彰化地检署连日积极侦办下,于30日侦查终结,分别依加重诈欺、违反食品卫生法与伪造文书等罪嫌,将前董事长魏应充等人提起公诉,起诉书当中提到魏应充因到案后毫无悔意,遭检方具体求处30年最重的有期徒刑,并宣告没入不法所得4亿4,000多万元。

台湾陷入长期的食安风暴当中,其中受到高度瞩目的顶新不法油品案,在彰化检方以速审速决态度下,迅速侦查终结并向彰化地方法院提起公诉。彰化地检署认为,被告顶新公司、负责人魏应充、前后任总经理常梅峯、陈茂嘉、屏东厂厂长曾启明、品管组组长蔡俊勇,以及越南大幸福公司负责人杨振益等人,涉嫌自民国101 年1月起,以饲料用油制造成搀伪且妨害卫生的食用油,再贩卖给下游厂商,涉嫌违反《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刑法诈欺取财、加重诈欺取财、行使业务登载不实文书、制造贩卖妨害卫生饮食物品等罪嫌。

彰化地检署襄阅主任检察官黄智勇表示,前董事长魏应充等被告到案后,即使罪证明确还蓄意避重就轻、推诿责任,经汇整资料后,以60次诈欺、79次加重诈欺以及3次贩卖掺伪食品的罪责,对魏应充具体求处30年重刑。

前任总经理常梅峰责备求处25年、陈茂嘉和越南台商大幸福公司实际负责人杨振益则被求处18年;厂长曾启明、品管组长蔡俊勇与涉嫌湮灭证据的办事员江淑端也都一并遭到检方起诉。

检方在起诉书内容提到,顶新向大幸福公司购买的油脂不但酸价过高,且脂肪酸异常,可能有腐败、变质的情形,而由于酸价过高精炼不易,又加入澳洲牛油、国产猪油来增添风味以利掩饰油品的酸败。检方也强调,被告等人均以精制后即可食用的说法否认犯行,可见被告违法的惯行与积非成是,并以“不实检验报告”、“精炼”等诈术,将非食品原料搀入食用油的制程,从而取得财物。

魏应充一再向检方表示仅负责重大决策,原料采购、制销均由总经理决定,采分层负责制度,对于检方的指控并不知情。起诉书则直指大统混油爆发后,魏应充亲自掌理粮油事业群经营决策,还提出溯源管理的构想,可见魏应充绝非轻忽行事,明知道大幸福公司油品有问题,不但没有停止采购,还进一步与大幸福合作,所称的不知情都只是卸责之词。

黄智勇表示,顶新制油公司从民国100年底起,为了节省生产成本,由前总经理常梅峰在高层授意下更改配方,主导从越南将饲料油、充当食用油报关进口,经换算后近3年来不法利得高达4亿4,162万8,199元,声请院方宣告没入,并将追讨7亿3,000万元逃漏税,这个部分也已经涉嫌违反《税捐稽征法》及《商业会计法》,同时提起公诉。

目前全案移送给彰化地院审理,襄阅主任检察官黄智勇表示,虽然罪证明确才会将全案侦结起诉,但是魏应充等被告却还坚持不认罪,并有串证、逃亡之虞,因此要求院方裁定将嫌犯收押禁见。

魏应充委任律师罗丰胤表示,既然全案都已侦结、提起公诉,就显示检方稽证明确,不需再顾虑当事人是否有串供灭证之虞,魏应充和家人又长年定居台湾,没有逃亡理由,已丧失羁押必要,将会向院方声请以高额度进行交保。

而外界则盛传顶新魏家已经备妥高达3亿元的交保金,希望能协助遭收押禁见约两个星期的魏应充能交保候传,罗丰胤律师则表示,会依法力争交保,预估交保额度可能不低,但对于实际数字,则必须尊重承审法官的裁量。

责任编辑:罗令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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