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原公安局长贪腐淫乱史被揭 与下属分享姐妹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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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4年11月17日讯】(大纪元记者刘晓真报导)原中共青岛市公安局局长王永利6月被判处无期徒刑,近日有媒体再揭其丑闻,除了受贿财物令人咋舌,为黑社会组织提供保护伞,还与另一名落马的分局局长共享一对姐妹花情人。共享情妇是中共官员特有的“中国特色”,从高官到所谓的执法的公安部门,无处不在。

青岛公安局原局长丑闻被揭底

11月17日,大陆媒体再次报导了2012年3月原青岛市公安局原局长王永利的落马内幕。王永利是在所谓清理警方充当黑社会保护伞的震荡中级别最高的落马官员。

报导称,他为聂磊黑社会组织的违法行为提供庇护。在2001年至2012年的十余年间,王永利的受贿金额达到461万元。在其每一次受贿过程中,王的妻子和两名情人都担当了中介的角色。很长一段时间内,他还与另一位落马的分局局长共享一对姐妹花情人。

据称,王永利还犯有包庇、纵容黑社会组织罪,为青岛“黑老大”聂磊提供庇护。早在2001年5月15日,聂磊带人持枪打砸青岛市“中湾”洗浴中心,致3人受伤。在聂磊被通缉过程中,王永利竟将聂案发后被警方扣押的奔驰轿车和80万元现金交还给聂,并不断阻挠对聂的追查,致使聂长期逍遥法外,久抓未果。

媒体还提到王永利与下属分享情妇的内幕。王永利的一名情人是宋某某,宋有个姐姐。2003年,宋氏姐妹在一次饭局上认识了王的下属、青岛市公安局市北分局原局长于国铭。很快地,宋的姐姐成为了于国铭的情人,按于国铭的话说:“以便职务调整时能帮自己说话。”而在宋氏姐妹的帮助下,2005年于国铭通过贿赂王永利,如愿地从刑警升为青岛市公安局市北分局局长。

中共官场流行共产共妻。一些中共官员把自己的情人作为公关礼物孝敬给上级或更有权力的人,拉皮条获得相关情报与利益,使得大量公共情妇产生。评论员金海涛表示,一个女人被一群官员包养前所未闻,古今中外世界上会有哪一个国家的政坛出现这种其丑无比的丑事吗?从历史上来看,大凡一个政权到了这种地步,也就到了生存的最后关头了。

公安系统不断被清洗

中共所谓执法的公安部门从包庇黑社会,到与其他官员共享情妇,无恶不作。此外,随前江派中共政法委书记周永康落马,其长期掌控的政法系统不断被清洗,其中公安部门又一波清洗已经开始。

近日青岛市公安系统3名官员被查,加上之前的河南、湖南公安系统多人落马。11月4日及7日,青岛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七大队副大队长彭明科(副处级)、三大队副大队长于健(副处级)和反恐支队支队长赵敏(副局级)皆因“涉嫌受贿罪”分别被立案侦查。

10月底至11月初,河南开封市公安局长周连根、新乡辉县市公安局政委樊建峰、新乡市公安局犯罪侦查支队副支队长侯军、长垣县公安局长杨光被调查。

湖南省郴州市公安局苏仙区分局经侦大队大队长皮湘艳、副大队长肖兴文、副支队长陈峰、李智翔也于近期被带走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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