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思敏】重曝山东鲁能案 欲揭江泽民何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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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4年02月04日讯】过年无休,北京持续加温周永康案,同时预热曾庆红接档,可见的是近来媒体又突然频现江、胡时代震动朝野、涉十七大变数的鲁能案。只是在7年后重温案情,惊现败部复活的鲁能案,其甚深黑幕还在国企掏空与江胡斗之外。

伴随周永康案,媒体重新曝光2007年《财经》杂志披露曾庆红之子曾伟涉入的特大国企弊案鲁能案。有关弊案报导,最精彩的情节与最吸眼球的部分,永远是代价悬殊的交易金额,鲁能案也不例外。

曾伟当时以37.3亿(人民币,下同)并购了账面净值738.05亿,实际资产价值1,100亿甚至更多的鲁能集团91.6%的股权,并在2006年5月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后,鲁能高层内部皆知实为曾庆红之子的曾伟,成了鲁能这个总规模不仅超过原母体山东电力集团,也超过胜利油田的鲁企第一巨头的绝对控股人。

不过若据此报导,会让人误以为曾伟曾经拿出37.3亿并用2年时间运作吃下鲁能,实际上,曾伟从头到尾没拿出一毛钱,且时间也非2年而是长达14年层层叠叠的辗转腾挪,那自然不是曾伟力所能及,但却是为了让他后来顺利收割。

虽然14年的股权变动复杂,本来也就是要让人无从查起,但要知道,没了主干,枝叶什么都不是,所以只须按鲁能四阶段索骥即可。

鲁能集团,简明扼要说,原是山东电力集团下属“三产多经企业”的总称,后来更成为傲居山东企业第一的巨无霸,主要是在1988年至2006年历经四阶段的大变身,即:鲁能电力开发(最前身)、鲁能集团公司(职工持股和国有股共存)、鲁能控股(关键时期)、鲁能集团(曾伟接盘),四次变身的阶段任务,也都是利用股权变动以新替旧,子公司吃掉的还是原来的母公司。

鲁能变身四阶段,其中最重要当属第三阶段的鲁能控股,任务是先将二阶段本已试行职工持股的鲁能集团公司重新全数纳入国有轨道,再藉更名(鲁能发展)消灭掉之后,又完成改制的鲁能集团,改制的鲁能集团(第四阶段),已接近百分百的职工持股,为何如此多此一举,为了避开2001年国家发电送电分家的电力改革,经此改制规划,鲁能不在分家之列,而透过工会等法人户代持的职工股份根本多是查无此人的人头户。

于是整个鲁能案的故事到最后,就是曾伟先买下一个煤矿借壳入股,透过造假评估将煤矿高估十几倍。资产能被高估,自然能被低估,所以鲁能高层再将价值近千亿的国企硬生生作价为30多亿,就这样,山东国企巨无霸集煤电、矿业、房地产、工程建设、金融、体育俱乐部于一身的鲁能,曾伟2006年顺利入袋,并以此攻城掠地在全国跨地区跨行业高速拓展,总资产至今不知道翻了多少倍。

曾伟吃鲁能,没花自己一毛钱,至于买煤矿的7000多万,也没有,而是“央级领导”一通电话银行就放款。

央级领导是谁?鲁能案虽是胡温时代被曝光,但早再2000年至2002年就有大量举报材料惊动国务院、央国资委、国家电监会等部门,因此整个鲁能案从地方到中央,没有江泽民护航不能成案。

为什么会有鲁能案?就要问第三阶段发生什么事,因为鲁能之所以能成为国企大弊案,全部是在第三阶段筑基完成,也就是为什么江泽民要把鲁能划给曾庆红?

在鲁能案最重要的第三阶段“鲁能控股”当时,就是1999年9月,那是江泽民血手一挥就把鲁能做为曾庆红全力支持并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的酬庸。自江泽民迫害法轮以来,就是如此挥霍国企诱人协同作恶并以此掩盖迫害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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