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志峰:“鱼钓鱼”开创钓鱼执法新局面

人气 3
标签:

【大纪元2014年09月12日讯】广西一孕妇遭派出所钓鱼执法,被逼再钓“下家”。一则《南宁永新派出所钓鱼执法黑幕》的帖子在网上热转。该发帖人称,自己被当地警方“钓鱼”信用卡“套现”后,以“送去坐牢”相威胁,逼她再钓“下家”。最后不得已向警方缴纳了近2万元罚款,却没有得到任何收据。该案已由南宁市兴甯区检察院立案调查。(9月9日《北京青年报》)

我向来是不惮于以最大的恶意揣测现在的某些人物的,但还是不得不经常感叹“只有我们想不到,没有他们做不到”。连“钓鱼执法”这样的损招都干得出来,还有什么是他们不敢做的呢?这样“执法”,才真应了“鱼肉百姓”这句老话!

广西南宁这些执法者真“神人”也——他们通过钓鱼执法,钓起“鱼儿”来,然后,逼迫这些“鱼儿”充当鱼饵,继续钓“下家”。如此一来,以鱼钓鱼,生意兴隆、罚款无穷尽也。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领风骚若干天,这种“鱼钓鱼”的模式,堪称开创了钓鱼执法的新局面——

“鱼钓鱼”体现了高度的执法技巧。以前,执法部门的“鱼饵”和“钩子”都是事先雇佣的,管理和使用起来没啥技巧可言。“鱼钓鱼”则不同,对执法者的要求非常高——不仅要钓鱼、要罚款,还要将“鱼儿”为我所用,将其培养成创收的“钩子”。如果不是久经考验的老油条,如果不是对钓鱼和罚款事业有着无限的忠诚和热爱,怎么能练就如此炉火纯青的执法技巧!

“鱼钓鱼”安全系数高。以前使用职业“鱼饵”和“钩子”,很容易被别有用心的群众和媒体抓住把柄,万一被揭出去后果很严重。现在好了,钓鱼执法已经发展到了“鱼钓鱼”的先进阶段,“鱼儿”们有错在先,再也不用顾虑“鱼饵”和“钩子”出问题啦,安全、放心!

群众“被鱼饵”符合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需要。专业的“鱼饵”和“钩子”是要由执法部门养活的,有的还要求高额分成,这无疑加大了执法的成本。“鱼钓鱼”则属于就地取材,平时不需要管理,更不需要支付任何报酬,能为执法部门节省多少费用哪。“鱼钓鱼”,真乃钓鱼执法、执法犯法之必备秘笈也!

--转自作者博客

责任编辑:南风

相关新闻
80后女生:未来孩子 拿什么保护你?
卢汤:博士官员?高薪?“钓鱼执法”
【新纪元】2009 中国十大网路热门话题
毒奶粉维权家长悄然判五年 遭钓鱼执法?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