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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2O营运模式兴起 台财政部研议课税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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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15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邱柏胜台北15日电)网际网路兴起,创造出O2O营运模式,知名的Uber、Airbnb及今天遭国税局补税处罚的Agoda,都是O2O实例。因对既有业者与租税制度造成冲击,财政部表示正研议可行课税方案。

所谓O2O(online to offline),可称为“离线商务模式”,业者透过网路与消费者建立关系,并举办网路行销活动,进而带动实体店面销售业绩,此种“虚实整合”的营运模式,已成当今行销显学。知名的Uber计程车服务、Airbnb住宿分享平台,皆属O2O概念。

但Uber日前进入台湾,受到计程车司机强烈反弹,认为Uber司机不具职业小客车执照,却来抢他们的生计,乘客安全也遭受质疑;Airbnb则是允诺办理营业登记并乖乖缴税,行政院才愿意点头让其来台设点。

显见此类新兴营运模式仍具争议,也凸显政府的法规制度远远跟不上市场革新速度。

国税局官员表示,海外业者若有我国境内来源所得,应于其办事处所在地国税局办理营业登记并缴交营业税。

但财政部官员坦言,针对此类新兴商业模式,若业者将网站架设在国外,国内无实体营运据点,也未办理营业登记,在稽征实务上确有困难。

国内旅游业者日前指出,Hotels、Agoda等外国订房网站,未经许可从事国内旅游订房业务,不受政府法令限制,也不需缴税,影响国内业者生计。

国税局官员表示,目前Agoda已经办理营业登记并开始缴税,未来将针对其他尚未或准备在台成立办事处的海外订房业者加强查核,若有营业行为,将要求办理营业登记并核实开立统一发票。

至于尚未在台成立据点的订房业者该如何课税?财政部表示,海外订房网业者未在台办理营业登记,也没有营业据点,理应向消费者课营业税,但消费者对税法不熟悉,稽征成本也高,因此研议参采欧盟或OECD国家作法,要求国外销售业者或指定国内代理人在台办理营业登记,并报缴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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