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伞运动七警打人案一周年原告变被告

曾健超同日被控袭击11警不满“原告变被告”转移视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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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5年10月16日讯】(大纪元记者林怡香港报导)七名警员在去年雨伞运动期间于龙汇道旁,涉嫌殴打公民党成员曾健超,10月15日正式被落案起诉,七名警员包括一名总督察、一名高级督察、五名初级警务人员,来自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观塘警区、九龙城警区及九龙总区刑事部,去年10月中已被停职。大批传媒一早先后到荃湾警署和湾仔警察总部等候皆不见七警踪影。约中午时分,有消息指七人在湾仔警察总部,皆获准保释,下星期一在东区法院提堂。

警方指,落案检控七名年龄介乎31至48岁已被停职的男警务人员共同一项“有意图而导致他人身体受严重伤害”罪,其中一人亦被控一项“普通袭击”罪。

视频:警方同时控告曾健超与七警被斥转移视线



视频:伞运七警打人案一周年回顾(完整版)

律政司首公布七警身份

律政司晚上发声明公布七警的身份,分别是总督察黄祖成、高级督察刘卓毅、侦缉警长白荣斌、警员刘兴沛、侦缉警员陈少丹、侦缉警员关嘉豪及侦缉警员黄伟豪,他们共同被控一项有意图而导致他人身体受严重伤害罪,违反《侵害人身罪条例》第17条。案情指,2014年10月15日凌晨3时30分,该7名警员在龙汇道政府大厦泵房东变电站外,意图非法及恶意导致曾健超的身体受严重伤害。

此外,侦缉警员陈少丹亦被加控一项普通袭击罪。他涉嫌在曾健超被带返中区警署后,在一个会面室内袭击他。

七名涉案警员原本因为“袭击致造成实际身体伤害罪”被拘捕,最高刑罚为监禁3年。现在被控的“有意图而导致他人身体严重伤害”,即以任何方式,非法及恶意伤害任何人,或导致任何人身体受严重伤害,最高刑罚可判处终身监禁。据了解,下周一提堂时,各人毋须答辩,将再转介至湾仔区域法院审理。在区域法院审理最高的监禁刑期,单一控罪判监最多七年。

“七警案”发生一周年之际,警方在未起诉涉嫌殴打公民党成员曾健超的7名警员前,率先­通知曾健超要对他预约拘捕。曾健超批评政府想转移视线,淡化七警被送上法庭的新闻,做­法荒谬。(潘在殊/大纪元)

曾被控袭警拒捕不涉七警

而同日案件中遭殴打的公民党成员曾健超也被律政司起诉,他早上在出席一电台节目时透露,早上8时18分接获警方电话通知要预约拘捕他,包括袭警等罪名。警方原本要求他12时报到,曾健超其后多次尝试联络警方后,最后在下午4时许,在公民党党魁梁家杰、主席余若薇等多位公民党成员及律师的陪同下到中区警署。

曾健超在警署逗留大约一个半小时后离开,被控以1项袭警罪及4项“抗拒警务人员执行职务”罪,获准以现金300元保释,和七警一样,下星期一下午在东区裁判法院提堂。他说,警方的指控中提到他当时袭击11名警务人员,加上4项拒捕,涉及15名警务人员,但当中不包括涉嫌殴打他的7名警员。

曾健超:原告变被告很荒谬

曾健超质疑预约拘捕时间很仓促,安排上很荒谬,“作为一个受害人也好,被捕人也好,我有权利和我的法律代表一起去警署进行我的拘捕手续。我们在安排上也都要时间的。”

曾健超认为,七警被起诉的同日宣布拘捕他,明显是政治打压,“政府透过各种不同的政治手段做出这个政治打压,让原告变被告。我觉得警察只是想把今天7名涉事警察被送上法庭、被拘捕的消息淡化,或者去转移视线,同时宣布去拘捕我。”他说,自己行为一直都是光明磊落,这几天都出席公开活动,但近日一直传出要起诉七警,也没有警方跟他或他的律师联络。

他表示,去年10月15日警方拘捕他时,检控是阻差办公、非法集结和没带身份证明文件。但其后以证据不足,无条件释放。现在新的5个罪名是今早才知道的。

律政司:两案属不同事件

曾健超批评,警方处理程序是荒谬及不合理,没按程序提供任何详细指控及案情陈述。他又指7名警员被捕时获得专车接送的特别优待,没有被传媒拍下,形容警方这安排并不光明磊落。

律政司在声明中解释,曾健超的袭警罪指于2014年10月15日约上午3时20分,他在龙和道隧道顶花槽上,将胶樽内的液体泼向龙和道,令多名警员因而被液体泼中。另外4项的抗拒正在执行职务警员控罪,则指曾健超抗拒其后在花槽上和花槽附近制服他的警员。又说,曾健超涉嫌袭击的警员并不是七警。虽然两宗袭击事发时间相近,但为不同事件。

袁国强称同日起诉为公平

对于同日起诉七警及曾健超,律政司司长袁国强否认是为了淡化七警被控一事,声称不涉及政治打压或政治公关,而是为公平起见。他说,两宗案件在很短时间内发生,亦属于一系列事件的不同阶段。律政司咨询过资深及御用大律师的意见,决定同日起诉及安排他们同日到法院提堂。“往后他们的审讯,或相关的刑事司法程序,其它涉及的程序问题或安排,可以第一时间,同日向相关的法官作适当的陈词,这个安排,我们认为对八位是公平的。”

国际特赦:再捕曾健超令人费解

对于七警被控有意图而导致他人身体受严重伤害控罪,资深大律师汤家骅表示,虽然最高刑罚可判处终身监禁,但在香港历史上尚未有被判终身监禁,所以目前很难在听取证供之前推测刑期。至于七警及案件中的受害人曾健超同时被起诉,他认为明显是警方想争回面子,“因为如果要告曾健超拒捕,当日或很快就可以检控,等到一年后,一方面可能要争回面子,一方面如果当时先检控曾健超而不检控七警,可能会在社会上引起很大的回响。”

国际特赦组织香港分会昨晚发声明指,七警事件虽然有录影为证,但一直未闻警方及律政司跟进处理。一年后律政司起诉七警,但去年11月已获无条件释放的曾健超,又突然被重新拘捕,“令人费解。”

国际特赦香港分会总干事区美宝,促请政府确保处理此案时的一切程序以及做法符合国际标准,“香港是一个法治的社会,事件亦已经引起国际社会的关注,联合国的禁止酷刑委员会亦点名关注事件;希望香港政府履行其各项公约签署国的责任,就曾健超案件进行公平公正的裁决,确保市民人身安全以及表达自由的权利得到充份保障。”◇

七警案拖一年国际持续关注

去年10月15日“雨伞运动”期间,警方金钟龙和道驱散行动过程中,公民党成员兼社福界选委曾健超,遭7名警员抬往暗角拳打脚踢近4分钟,过程被传媒拍下。曾健超身体多处有伤口,包括怀疑是警棍造成的圆形伤痕;据称他被带返警署后遭多次掌掴。事件引发舆论哗然,并被国际媒体广泛报道。涉事警员事发次日被停职,去年11月被拘捕,涉嫌袭击致造成实际身体伤害。

事发后,曾健超曾多次入禀高等法院申请司法复核,要求颁令披露有关警员姓名,以便他进行私人检控。法庭今年7月接纳司法复核申请,但对于是否强制要求警方公开七警身份,认为值得商榷。

“七警案”过去一年来悬而未决,亦引起国际社会关注。6月,联合国禁止酷刑委员会求港府回应警方被批使用过度武力的情况,包括使用催泪弹等。同时,委员会更特意点名提及公民党成员曾健超所涉及的“七警案”,明文指出关注事件及警方立案调查的详情。

到10月8日,美国国会及行政部门中国问题委员会(CECC)向总统及国会提交的年度报告,花了一章的大半篇幅讲述香港人权状况及新闻自由倒退,特别点名“七警事件”,以及无线新闻在报道此事上的明显反复手法,以及利用强硬的行政手段对付该台多名报道该事件的记者。不到一星期后,港府宣布对七警提出检控。◇

责任编辑:李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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