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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律师公会人权主委谴责中共活摘暴行

台北律师公会与“台湾国际器官移植关怀协会”12月4日共同举办纪录片《活摘》特映会。(钟元/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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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5年12月04日讯】(大纪元记者钟元台湾台北报导)台北律师公会与“台湾国际器官移植关怀协会”12月4日共同举办纪录片《活摘》特映会,台北律师公会人权委员会主任委员王龙宽在影片放映前介绍,这部纪录片得到国际影展很多的支持和肯定,希望大家看完影片后能对大陆器官移植有更深入的了解。他谴责中共活摘暴行并呼吁停止迫害法轮功。

加拿大华裔导演李云翔的纪录片《活摘》(又名《大卫战红魔》)今年荣获第74届美国广播电视文化成就奖(又名皮博迪奖),影片中有3位台湾人到中国去换器官,并有医生家属与中国武警讲述亲身经历,以及各种国际调查等证据,揭露了中共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邪恶罪行。

中共活摘器官是非常严重的罪行

王龙宽表示,他看完《活摘》纪录片后感到很沉重,其中有难以被忽视的论点与证据,“我们必需面对:大陆那么多的器官到底是从哪里来的?”如果中共到目前为止没有办法提出一个合理的说明,而且从影片所呈现出来的证据,可以看得出来的确很有可能是从法轮功学员或是其他政治犯或良心犯来的,“我认为这是一个非常严重的罪行,而且必须要被世界上所有人来谴责的。”

台北律师公会人权委员会主任委员王龙宽。(大纪元资料库)
台北律师公会人权委员会主任委员王龙宽。(大纪元资料库)

2013年2月27日台北律师公会曾发表声明,公开谴责中共活摘器官。王龙宽说,“我们希望继续做下去,期待给中共压力,也希望台湾人民及律师清楚活摘器官的严重性。”对于中共迫害法轮功,王龙宽表示,“不能因为可能他们信仰的人比较多,就对他们进行大规模的迫害,依照中国法律都是不应该允许的,他既然宣布要依法治国,就应该要遵守法律,停止迫害法轮功,或是其他政治犯或良心犯。”

王龙宽进一步说,就法轮功学员来说,宗教及信仰自由是普世人权,包括联合国宪章及各个国际公约都承认是基本的自由。更何况不受酷刑的自由及相关刑事上应该享有的权利,都是中国大陆应该遵守的,但人们目前看到法轮功学员信仰、人身自由等普遍应该被承认的权利都不被保护还遭受迫害,中国身为联合国常任理事国应该在人权角色上做的更好,至少要符合一般的人权标准。

中国维权律师为法轮功学员辩护遭中共迫害,近期中共也大规模抓捕中国维权律师,王龙宽说,基于维护人权的理念,他敬佩大陆律师保护法轮功学员及受中共迫害人士的人权行为,台湾全国律师公会及台湾各地的律师公会也都有发声明,共同声援让他们能够做律师应该做的事情。

大陆器官来源不明 赴陆移植恐成为中共帮凶

杨嘉文律师说,在大陆发生活摘器官的状况,在媒体上很少报导,当知道有团体在无私关注这个议题,持续为很多人发声,是很棒的事情。她提到,现代人文明病多了身体器官出现状况,有需求、资金造就了器官移植市场,但在大陆(器官供体)不是自愿(捐赠)而被活摘器官,中共对于任何人的迫害,人人都不会赞同。她会分享让周遭人有意识:“不去接受不明来历的器官,我们至少不要变成帮凶。”

在律师事务所担任经理的杨嘉莹表示,她从来不知道大陆强摘器官的事情,其实媒体有责任应该让台湾及世界各地的人,都知道有这样的事情发生。

李翰洲律师说,他从来不相信共产党,他们的历史不值得信任;他认为应该将这些讯息广传,让中国人民知道,让他们自己去看清中共。

台湾器官移植关怀协会副理事长黄士维说:“活摘器官贩售赚钱是罪恶,手段非常残忍,但只要中共迫害法轮功还存在,大陆医院还是把器官移植当作一个发财工具,大陆非法器官移植产业就不会消失,因为这已经是大陆医院最重要的一个创收来源。”

台湾法轮功人权律师团发言人朱婉琪说:“包括追查法轮功国际组织在内,也说大陆器官移植数目其实不减反增,因为中国的内需非常大。”她强调,中共活摘器官是犯罪行为,等于拿医生当杀人凶手活摘器官做卖卖,卖给需要器官出得起价钱的人,这是反人类罪行,必须将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绳之以法。

台湾立法院在今年6月12日通过“人体器官移植条例”修正案,于7月1日起正式生效禁止中介及买卖器官,最重可处5年徒刑,罚新台币30到150万元。自从中共前党魁江泽民1999年7月镇压法轮功后,大陆非法移植器官案例逐年大幅增长,而中共活摘器官的罪行,至今仍然没有停止。

责任编辑:李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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